在售價金額核算法下,其核算特點是,平時商品的購進、儲存、銷售均按售價記賬,售價與進價的差額通過“商品進銷差價”科目核算,期末計算進銷差價率和本期已銷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並據以調整本期銷售成本。有關計算公式如下:

商品進銷差價率=

期末分攤前“商品進銷差價”賬戶餘額“庫存商品”賬戶期末餘額+“委托代銷商品”賬戶期末餘額+“發出商品”賬戶期末餘額+“本期主營業務收入”賬戶貸方發生額×100%

本期已銷售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本期“主營業務收入”賬戶貸方發生

額×商品進銷差價率

本期銷售商品的實際成本=本期商品銷售收入-本期已銷售商品應分攤的

進銷差價

期末結存商品的實際成本=期初庫存商品的進價成本+本期購進商品的進價

成本-本期銷售商品的實際成本

第三節委托加工物資和周轉材料

一、委托加工物資的核算

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應通過“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核算。企業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科目。支付的加工費、應負擔的運雜費等,借記“委托加工物資”、“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需要繳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其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應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委托加工的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出售的,委托方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2)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委托方應按準予抵扣的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周轉材料的核算

企業購入、自製、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周轉材料以及企業(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等通過“周轉材料”科目核算。

企業購入的周轉材料的核算方法可比照原材料的核算。這裏隻介紹領用周轉材料的核算。

周轉材料的攤銷主要有一次轉銷法、分次攤銷法等。

1.一次轉銷法

一次轉銷法是指在領用周轉材料時,將其全部價值一次計入成本、費用攤銷的方法。其賬務處理是,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周轉材料”科目。

2.分次攤銷法

對於符合存貨定義和確認條件且金額較大的周轉材料,按照使用次數分次計入成本費用。借記“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生產成本”等科目,貸記“周轉材料(攤銷)”科目,同時應轉銷全部已提攤銷額,借記“周轉材料(攤銷)”科目,貸記“周轉材料(在用)”科目。

三、存貨盤盈、盤虧的賬務處理

企業對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以保證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

存貨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核算。

對存貨的盤盈、盤虧或毀損的存貨,應於期末前查明原因,並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後,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在清查結果未經批準處理時,應先將盤盈、盤虧或毀損存貨的金額,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

再根據造成盤虧和毀損的原因,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由於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存貨盤虧或毀損,在扣除殘料價值和可以收回的賠償後,淨損失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2)由於其他原因造成的盤虧或毀損,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後,計入當期管理費用。

盤盈或盤虧的存貨,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應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上述情況進行處理,並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後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