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資產減值資產減值(2)(1 / 3)

第三節資產組的認定及減值處理

一、資產組的含義

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資產組應當由創造現金流入相關的資產組成。

從資產組的定義可以發現,資產組的最基本特征在於,該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基本上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並且是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對資產組的認定涉及職業判斷。

二、認定資產組的要求

(1)資產組能否獨立產生現金流入。企業的某一生產線、營業網點、業務部門等,如果能夠獨立於其他部門或單位形成收入、產生現金流入,或者其形成的收入和現金絕大部分獨立於其他部門或單位、且屬於可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的,通常應當將該生產線、營業網點、業務部門等認定為一個資產組。如果幾項資產的組合生產的產品(或者其他產出)存在活躍市場,無論這些產品(或者其他產出)是用於對外出售還是僅供企業內部使用,均表明這幾項資產的組合能夠獨立產生現金流入,因而應當將這些資產的組合認定為資產組。

(2)應當考慮企業對生產經營活動的管理或監控方式,以及對資產使用(如是按照生產線、業務種類或是按照地區或者區域等)或者處置決策方式等。

例如,某服裝企業有童裝、西裝、襯衫三個工廠,每個工廠在核算、考核和管理等方麵都相對獨立,在這種情況下,每個工廠通常為一個資產組。再如,某家具製造企業有A、B兩個車間,A車間專門生產家具部件(該家具部件不存在活躍的市場),B車間負責家具組裝,該企業對A車間和B車間資產的使用和處置等決策是一體的,在這種情況下,A車間和B車間應當認定為一個資產組。

資產組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企業管理層應當證明該變更是合理的,並在資產負債表附注中作出相應說明。

三、資產組賬麵價值的確定

(1)有跡象表明一項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企業應當以單項資產為基礎估計其可收回金額。企業難以對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的,應當以該項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應當按照該資產組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

(2)資產組賬麵價值的確定基礎應當與其可收回金額的確定方式相一致。資產組的賬麵價值包括可直接歸屬於資產組與可以合理和一致地分攤至資產組的資產賬麵價值,通常不應當包括已確認負債的賬麵價值,但如不考慮該負債金額就無法確定資產組可收回金額的除外。這主要是因為在確定資產組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和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並不包括與不屬於該資產組有關的現金流量,也不包括與已在財務報表上確認的負債有關的現金流量。

(3)資產組在處置時如要求購買者承擔一項負債(如環境恢複負債等)、該負債金額已經確認並計入相關資產賬麵價值,而且企業隻能取得包括上述資產和負債在內的單一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的,為了比較資產組的賬麵價值和可收回金額,在確定資產組的賬麵價值及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時,應當將已確認的負債金額從中扣除。

這是因為,在這種情況下,資產組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金額,是資產組所包含的資產和負債共同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為使資產組的賬麵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的比較有意義,在確定資產組的賬麵價值和可收回金額時,應當減去負債的賬麵價值。

四、企業總部資產的含義及內容

企業總部資產包括企業集團或其事業部的辦公樓、電子數據設備等資產。它的顯著特征是難以脫離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獨立的現金流量,而且其賬麵價值難以完全歸屬於某一資產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