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1 客房樓層區域規劃(1 / 3)

客房是酒店的主要產品,客房樓層麵積的大小和酒店的效益成正比。如果能在樓層的設計中節省麵積,給整個酒店帶來的效益就會十分可觀。客房樓層麵積一般占整個酒店麵積的65%~85%。因此酒店客房產品設計中極為重要的一環就是:在客房樓層的設計中設法增加客房數量,提高客房樓層的有效使用麵積。

不同國家、地區,不同等級的酒店客房建築麵積占總建築麵積的比例是不同的。酒店因其服務功能的側重點不同,客房麵積占飯店總麵積的比例也不盡相同。如有的酒店因提供眾多出租商場設備或社交活動場所而減少了客房部分的麵積比例;有的酒店因服務設施簡單而相對增加了客房部分的麵積。我國部分酒店的客房部麵積指標。

酒店的選址及建築的高低也決定客房的麵積大小。低層酒店大多在風景名勝區,占地較大,或依山傍水,或是庭院式布局,其客房層的客房單元分組組合,可以按需要設計得很多。高層酒店則多位於市中心或繁華地段,占地麵積相對較小,其客房層規模需要考慮服務設施的充分利用及結構、疏散等因素。每層客房間數過少,會導致服務設施利用不充分、不經濟。每層樓也會因客房間數過多而鬆散,也不利於管理。如我國有家酒店每層有86間客房,其中20間在中段單麵走廊,水平距離長,服務半徑達60米,降低了工作效率;電梯分設,負荷不均;能源供應路線長等問題也接踵而至。此外,我國高層規範規定防火分區最大允許麵積1000平方米,有自動滅火設備時可增加一倍,這也是對客房層麵積的限定。

樓層客房數量的多少直接關係到服務員的配備。在國外酒店中,工資是營業開支中最高的支出項目,故尤其注重采用節約人工的措施,提出每層客房間數應符合“服務員模數”,即每層服務員數最好為整數,以達到充分利用人工功效的目的。許多國家按酒店等級將服務員模數定為10~17間。如奧地利沙斯堡歐羅巴酒店每層僅8間,一個服務員則管上下兩層。日本新大穀酒店新樓,每層34間,每5層為一個服務單元,設在中間一層,統管170間客房,服務路線短,比一般酒店節省人力約三分之一。

4.1.1 客房樓層類型

客房樓層的建築結構主要有板式、塔式和內天井式三種,每一種形式又衍生出多種平麵設計。客房樓層的建築結構是酒店設計時要研究的主要問題。它不僅要考慮酒店的場地、環境、內部布局等因素,還要考慮樓層結構對酒店能源消耗、客房服務員行走距離以及對客人的影響。

4.1.1.1 板式建築

板式建築形式基本為條形的結構,包括客房依走道單向或雙向排列結構,即外走廊或內走廊型。這種形式變化不多,一般呈直條形或L形,其後勤服務區和疏散樓梯呈平麵布置。

在條形建築形式中,內走廊型建築結構的設計指標最高,客房層的有效率(客房單元麵積之和與客房樓層麵積之比)可達到70%。同樣數量的客房,依走道單向排列的結構(即外走廊型)所需的樓層麵積要比雙向排列的結構(內走廊型)多出4%—6%。因此,除非是外部地形環境特殊,如酒店所處地段狹長,無法作雙向排列,或是為了充分利用某一自然景觀等,一般情況下是不會采用單向排列結構的。

板式建築結構固然是最有效的設計,但是經驗豐富的建築師與酒店經營者都發現了更緊湊的結構,他們把酒店的電梯與後勤服務區移到了樓層的轉角處。這種安排的好處是相應減少了非客房麵積,大大縮小了客房大樓的周長,並且增添了建築物外形的美觀。以錯開式的板式建築為例,這種結構將公共場所與後勤服務區放在一起,麵積安排就顯得很經濟,客房的位置也能恰到好處。錯開的板式結構還彌補了一般板式結構走廊過長的缺點。

4.1.1.2 塔式建築

客房樓層的第二種主要結構形式是塔式。其特點是以服務區為中心,客房與走廊圍繞之。這種建築平麵布置與立麵處理手法多種多樣,從正方形到十字形,從圓形到三角形均很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