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歡暴走,我是那麼懶惰,但是我願意為了他,放棄多年的懶惰,愛他所愛,一起暴走。
西安,並不是一個很大的城市,甚至並不光鮮,終日有毒辣的太陽和凶狠的風雨此起彼伏地交錯著,城市的脈絡非常平整,橫平豎直地雄偉地破落著。那時候幾乎每條街道,都布滿了我和元浩離的腳印。我們經常從朱雀門出發,途徑南門的酒吧,再經過熱鬧的鍾樓,肆意而去。
暴走之後的元浩離,會變得非常開心,他穿衣服非常奇怪,經常會在這個古舊的城市引人側目,這個城市太守舊,每個人臉上都帶著沒落貴族的謹慎,隻有我和元浩離,像兩個沒心沒肺的木偶,風雨無阻地,用腳步親吻我們的城市。
一直沒有問他,漂流在西安的原因,但是明明白白地知道,西安不過是他的一個驛站,絕對不會是他棲息的岸頭,正如我之於他,隻能是短暫的插曲,做不了名正言順的主題歌。
是誰一直在掩蓋著事實,裝做看不見,不去想。
最幸福的人是白癡,元浩離曾經說過這樣的話,我想,沒有人比我更能體會這句話的辛酸。
閉上眼睛我就可以想象自己是最幸福的人,我可以陪元浩離一起沉默,陪他一起看日落,聽他給我讀他的奇怪小說。這該是多少女人夢寐以求的機遇。
如果忽略掉一切都不去追究的話。那麼元浩離,在七年前,真的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個角色,他帶給了我完全不同的生活和價值觀,他使我迅速地,成長了起來。
5 你要去哪裏
第一次和元浩離吵架,忘記了什麼原因。隻記得那是一個夏日午後,我和他站在東大街的盡頭,一個專賣店的門口。
從此以後,我們之間的關係,吵架便占有了最重要的地位。至於吵架的起因和場所,都統統忘掉了。惟有內容,是那麼地相似,我們的聲音越來越大。我忘記了一切的理智。或者是我先前,支撐得太久,將弦繃得太緊,稍微找到一個合適的契機,就會漲斷在彼此麵前。並且這種局麵一旦產生,就變成理所當然的惡性循環,我們用盡了我們所能夠想象到的最惡毒的話語來攻擊對方,對不起,請原諒我零亂的記憶,它跳過了好多合乎邏輯的過程,直接就跳到了這一步,將先前我費盡心機鋪設的一切美好瞬間擊碎,我隻能允許記憶如此地放肆,將愛恨情愁攙雜在一起同時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