飾物是指人們在著裝時,同時選用的可供佩戴的裝飾性物品,它對人們整體的穿著打扮起著輔助、烘托、陪襯和美觀的作用。那麼,對於門店銷售人員來講,在佩戴飾物時,應注意哪些方麵呢?

門店銷售人員在選佩飾物時,應注意兩方麵的要求。

(一)少而精

在服務禮儀中,對門店銷售人員所佩戴飾物的數量有所規定,即有上下限之分。所謂上限,指的是最多可以佩戴幾個品種的飾物,每個品種可以佩戴幾件。一般情況之下,正在工作崗位服務的門店銷售人員在選擇、佩戴飾物時,一般不宜超過兩個品種。佩戴某一具體品種的飾物,則不應超過兩件。所謂下限指的是佩戴飾物時有關其品種、件數在數量上的最低限製。通常,門店銷售人員在其工作崗位上佩戴飾物時可以以“零”為其下限,即可以不佩戴任何首飾。而男性門店銷售人員有必要不佩戴任何飾品。

(二)講究協調性

門店銷售人員佩戴飾物時要與著裝相協調,也要與所佩戴的飾物之間相互協調。隻有這樣,才能既顯美觀又能為他人所接受。

1.與著裝相協調。

在正裝之中,製服不僅表示正在工作,而且代表著正統、保守。所以,門店銷售人員穿製服時一般不宜佩戴任何飾物。

在身著正裝時,通常不宜佩戴工藝飾品,特別不宜佩戴那些被人們視為另類的工藝飾品,如造型為骷髏、刀劍等飾品。

在工作時一般不允許佩戴珠寶飾品。

2.飾物間要相互協調。

門店銷售人員在允許佩戴飾物時,也不可隨意佩戴,一定要使之彼此和諧、不衝突。簡言之,就是要使多種、多件飾物在質地、色彩、款式上統一起來。

金牌提醒

門店銷售人員在佩戴頭飾時,應以黑色、咖啡色、藍色係列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