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茅斯殖民地的創建者是一名清教徒,他帶領一群追求宗教自由的移民通過訂立《“五月花”號公約》,把舊大陸的民主火種——國家契約理論帶到了北美新大陸。
1536年至1540年,英國國王亨利八世主導了一次宗教改革,使英國教會得以脫離羅馬天主教。但改革之後,英國各宗教派係的分歧和矛盾日益嚴重。部分宗教觀點比較激進的教會成員認為,英國國教對於改革宗教禮拜儀式和清除天主教影響的措施不徹底,他們反對教會對天主教的妥協,反對主教的特權,提倡教徒個人進行直接的宗教體驗,要求改革複雜的宗教儀式,提倡簡單的宗教禮儀。這一宗教派別在曆史上被簡稱為“清教”。
清教的觀點和影響使英國政府與教會的當權者十分害怕,於是他們千方百計地對清教徒進行各種宗教迫害。這使很多清教徒不得不離開英國,前往在宗教方麵比較開明的尼德蘭(包括現今的荷蘭和比利時)地區。但有些清教徒在尼德蘭找不到歸屬感,於是北美新大陸就成為他們的新向往,他們希望能在那裏找到夢寐以求的宗教自由。
威廉·布魯斯特就是向往新大陸的清教徒之一。他憑借自己認識倫敦弗吉尼亞公司的財務主管桑茲爵士的優勢條件,獲得了在公司北方領土的定居權。同時,他經過努力得到倫敦一位鐵礦商人的部分經濟資助。一切準備就緒,他從尼德蘭回到英國,開始了奔向新大陸的曆史行程。
1620年9月16日,在威廉·布魯斯特的帶領下,大約102人乘坐“五月花”號輪船駛離英國的普利茅斯港。這102人裏有一半是清教徒,另一半是破產的農民、工匠和漁民。這艘長27米、負載180噸的“五月花”號輪船原本是一艘往返於英法之間的運酒商船,為了此次航行特別進行了改裝。11月19日,經過60多天顛沛流離的移民終於看到了北美洲東海岸的科德角,隻要繼續航行,他們就能到達此行的目的地——哈德遜河(當時弗吉尼亞公司的管轄範圍)。但天公不作美,一場大風浪使他們無法前行,攜帶的食物和淡水又將用盡,這迫使他們隻得返回科德角,並於11月21日在普利茅斯灣登陸。
雖然登上了新大陸,但由於普裏茅斯灣不在弗吉尼亞公司的管轄範圍,所以他們的土地許可證在那裏沒有法律效力。而且,“五月花”號靠岸的時間和地點也對移民十分不利。當時正是寒冬時節,錯過了耕種季節,而且當地的土地堅硬多石,十分不適合農耕。這就使移民們陷入困境,嚴寒和疾病不斷地侵襲著他們。同時,這些移民們在宗教信仰上也存在著分歧,這一切都向移民隊伍的管理發起了極大的挑戰。為了渡過難關,清教徒的領袖威廉·布魯斯特與威廉·布拉德福德等人共同協商,擬定了管理原則,這一管理原則被後人稱為“普利茅斯聯合協議”或“五月花,號公約”。
在這份公約的作用下,移民們熬到了第二年春天,雖然幸存下來的移民不超過50人。
“五月花”號公約為普裏茅斯殖民地的建成立下了汗馬功勞,這一公約的基本規章也構成了美國憲政的雛形。
公約要求移居到新大陸的人們秉承清教徒的宗教信仰,同時宣誓忠誠於以英王為首的英國政府,自願組成“公民自治團體”,擬定公正而平等之法律、規章,並保證遵守和服從。後來的曆史學家把它看成美國曆史上第一個具有政治性質的契約文件。它在美國政治和法律製度演進中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和影響。
憑著移民的努力和堅強,借助印第安人的幫助,普裏茅斯殖民地很快發展起來,但由於一直沒獲得國王的特許狀,它於1691年被迫合並到馬薩諸塞殖民地。
馬薩諸塞殖民地是由普裏茅斯公司的部分員工組成的馬薩諸塞灣公司開發建立的。馬薩諸塞灣公司成立於1620年。1629年得到英國王室特許後,該公司委托英國薩福克地區的莊園主約翰·溫斯羅普進行移民計劃。1630年3月,1000多名宗教態度較溫和的清教徒在約翰·溫斯羅普的率領下乘坐5艘船來到馬薩諸塞灣。之後,在馬薩諸塞灣公司的資助下,來到馬薩諸塞的移民逐漸超過2萬人。不久,馬薩諸塞灣公司總部由英國搬到殖民地,此後,馬薩諸塞殖民地很快以波士頓為中心發展起來。
馬薩諸塞的清教徒來到新大陸是想在這裏建立“山巔之城”,那是教義上所說為全人類樹立聖潔的神聖榜樣的地方,是他們虔誠的宗教理想。為此,當地政府頒布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