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采購生涯中,一個供應商對這個問題的處理給我的印象非常深刻:
2006年,該公司全麵清理賬務,發現在合作的3年間,T賣場多扣、少付的貨款誤差金額達23萬元,老板下了死命令,業務、財務必須想盡一切辦法把誤差款追回來!於是其業務、財務將3年來與T賣場往來的所有單據都翻出來,把認為有誤差的全部帶到T賣場,要求核對。事實上當時的情況是,T賣場的對口采購起碼換了五六個,對口的財務也換了好幾茬,根本找不到所謂的當事人,要說可真是一樁無頭案。在開始的時候,賣場現任采購和財務也是以換人不了解情況為由拒絕處理,該供應商亮出了打攻堅戰的姿態,又是發函又是電話又是傳真,還天天上門去找, 采購和財務被逼得躲起來避而不見,該供應商就直接衝到辦公室找采購經理和財務經理,更叫囂要找總老板!更絕的是該供應商安排討債的那個大姐(做采購10年,也算閱人無數)極其潑辣,那強悍的作風,根本不是采購和財務兩個年輕人招架得了的,采購經理和財務經理一看事情鬧大了,就下令一定要處理,那就先對賬吧。3年的單子那可不是容易對的,而且很多原始的憑證都封箱了,更麻煩的是就算翻出來,也不是短時間能對得清楚的,但是該供應商表現出了極大的耐心和決心,非要對清楚不可,T賣場硬是派了一個財務人員專門來做這個事,對出來的單子因為簽字的很多人都已經不在了,存在模糊的地方,該供應商就要以自己的單子為準,這下賣場吃了悶虧也不好發作,最後的結果是該供應商拿回了誤差款。當然也付出了代價,那就是在處理的過程中,生意基本上是處於停擺的狀態,采購和財務怒火中燒,自然是處處刁難,在其後好一段時間,該供應商的生意受到打壓,不過後來還是恢複了合作,這是另一個故事了,在此不做詳述。
雖然這個故事有點極端,但對鐵了心要處理賬款誤差的供應商也未嚐沒有借鑒意義。當然,做生意嘛,利字當頭,當然希望和氣生財,我們今天要重點探討的就是如何犧牲盡量少的利益去解決問題。
先姑且不管結果怎麼樣,有幾個基本的動作是一定要做好的:
沒有白紙黑字就別想辦事,凡事是要講求證據的
作為供應商而言,如果你發現自己費用有被多收的情況,一定要把你被多收的DM費、陳列費、讚助費等各種費用明細單整理好,最好是跟賣場財務核對過,確定是有誤差的。這個是你去談判的憑據。這就要求,作為供應商的業務或財務人員要對自己的經營費用情況做及時、清晰的掌握,要對各種情況了然於心,有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解決,避免出現陳年爛賬,增加處理的難度。其實業務工作也是個細致活,絕不是大大咧咧就可以做好的,要是供應商自己都稀裏糊塗的,賣場肯定比你更會裝糊塗,得了便宜當然不會大聲唱的。
做好兩手準備
一方麵要積極地去跟現有的采購交涉,另一方麵要拿到原采購對這個事情的肯定意見,承認是在任時多收了的,斷了他們互相推諉的念頭。從道理上來講,事實上就應該是由現任采購來處理這個事情的。因為經營活動本來就是一個連續的過程,過去的累計成現在的,沒有人能否認過去發生的事情,所謂“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不能因為換了人就連曆史都換了。再者,之所以有這些問題發生,也是因為他們之前沒有交接清楚,本來現任采購就有責任要處理遺留問題的。他們之所以這樣,完全是不願意處理,而不是不能處理,確認了這一點,就好辦了。那怎麼讓他們願意處理呢?有兩個辦法,一是給他們利益,讓他們知道處理這個事情對他們有什麼好處,二是給他們壓力,讓他們知道不處理這個事情對他們有什麼壞處。至於好處和壞處怎麼設計,這是廠家自己要動腦筋的問題,利益形式千千萬,總會有辦法的。順便提醒一下,針對采購“健忘善變”的特點,你可以準備一個小錄音機,錄下對你有利的話,在事實麵前,他們沒有辦法否認自己講過的話。
作為廠家,要積極開動腦筋,不要在一棵樹上吊死
條條大路通羅馬,廠家在賣場需要的資源不是單一的,很多資源和支持都是自己想要的,也是要花錢買的,隻要最後你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多種資源,多收的錢換成其他形式也未嚐不可,利益形式多元化嘛!所以,廠家在處理多收費用的問題時,你自己靈活點,想好這個事情有哪幾種解決方案,通常不要隻有一種解決方法,沒有選擇的事情很難做的,你也要給采購權衡處理的空間。你可以把錢要回來,也可以衝抵當年的費用,還可以用其他的資源進行交換,畢竟你需要賣場的資源是多方麵的,不是隻有拿錢回來這條途徑,能曲線救國的事,你和采購都樂意的,總比僵在那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