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含有出使的意思,因此古代便將外派巡查的官員稱為使,以期“省察治狀,黜陟能否,斷治冤案”。至唐時起,這些“使”官權力越來越大,成為實際的某一方麵的固定長官,職位雖仍稱“使”,但已基本不再有“出使巡查”之意了。如唐宋時的節度使、轉運使、團練使,明清時的通政使、布政使等。

公元711年,唐睿宗任命賀拔延嗣為河西節度使,節度使的名稱從這時開始出現。後來,朔方、隴右、河東等邊鎮也相繼設置了節度使。節度使是地方的最高行政長官,實際上和軍閥並無二致,因此其對唐後期的政治局勢產生了巨大影響。至北宋建立,宋太祖杯酒釋兵權以後,節度使開始成為一種帶榮譽性質的封賞,不再掌有實權。

團練使是地方軍事長官,最早見於岱嶽觀碑所載聖曆元年(698)兗州團練使。與此同時,武則天為防禦契丹、突厥的侵擾,在今河南、河北建立武騎團兵。團練使大約是這些地方軍隊的統領者。與團練使性質相同的還有防禦使等。

轉運使為唐代以後各王朝主管運輸事務的中央或地方官職,首見於唐。唐雲宗開元二年(714),置水陸轉運使,掌洛陽、長安間食糧運輸事務。唐玄宗開元十八年(730),置江淮轉運使,掌東南各道水陸轉運。肅宗乾元元年(758),又置諸道轉運使,掌全國糧物財貨轉輸與出納。除轉運使外,還有鹽鐵使,性質相同。

明太祖洪武十年(1377),設通政使司,長官即為通政使,職掌出納帝命、通達下情、關防諸司出入公文、奏報四方臣民建言、申訴冤滯或告不法等事。布政使為布政使司長官,洪武九年製,為一省最高行政長官。

除此以外,古代稱“使”的官職還有按察使、指揮使等,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