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不同的經營方式(1 / 3)

決定了要到國外市場去經營後,特許人必須考慮采取什麼方法來經營。特許人確定了經營機製後,可以附加下列經營方式:

(一)設立獨資公司經營

在這種情況下,特許人開展業務時,直接擁有公司並且直接經營。為了實現這一目的,公司要擁有開展和維持業務所需的人力和財務資源,而許多公司是無法具備這個條件的。成功的獨資公司可以為以後引入特許權提供一個基地,這正是特許人希望實現的,所以這是進入一國市場的可靠方式。暫不考慮在目標區開展業務所需的資源,因為隻有很少數的國家的市場能用這種經營方式進入,致力於開展國際業務的特許人會覺得這種經營方式的效率低下。開展一個國際項目需要財力和人力資源,這些資源用於維持在目標國的業務,特許人不能把它用來獲得其他本來可以得到的業務增長,這一因素也應該考慮到。采取獨資經營方式,特許人將麵對一係列的商務難題,尤其是雇用並且培訓本地職員;特許人不得不滿足當地人們的口味;采取適當的經營方式、經營文化和語言,從而使得遠距離控製力不從心;監督和控製業務的難題。

(二)直接授權經營

在這種經營方式下,特許人要同目標國的每一個特許加盟商簽訂一份特許協議,需要提供基本的援助和直接的後續支持。特許人離目標區域越遠,為特許加盟商提供服務的困難就越大,所以一項技術的授權通常局限在一定的範圍內。在直接授權經營下,特許人容易忽略存在於技術發源的母國和目標國之間的差異。因此,為了實現過渡,有必要進行經營測試。某些國家已經為取消國家間障礙作了大量工作,但國家之間不可避免地還是存在巨大差別。如語言障礙、法律障礙、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差異、居民口味和習俗的差異和民族特征等。

(三)區域發展協議

在區域發展協議下,特許人和發展商在既定的時間安排下,在特定的區域內,就後者經銷的數量達成協議,這是直接授權經營的另一種模式。對一部分特許人來說,這是一種最優的經營方式。有些特許人在每個國家隻有一個發展商,有些特許人在每個國家會有很多發展商。作為一種覆蓋一個國家的經營方式,直接授權經營由於特許人麵對的特許加盟商的數量大大減少了,所以有許多優越之處。另一方麵,一旦出錯,問題將是很嚴重的,可能會使一個國家的大量特許加盟商,甚至是全部的特許加盟商卷入其中。

下述是這種經銷方式的一個生動的例子。假定一個國家的市場可容納100個特許加盟商。基於能比其他經營方式更好地控製經營和宣傳,特許人希望采取直接授權經營方式。但他發現同 100 個特許加盟商打交道有點困難,他也確信要達到大規模的銷售量和取得他希望取得的市場運營水準需要很長的時間,所以他決定尋求10個發展商,要求每個發展商再找10個分銷商。特許人確信他擁有的資源隻能很好地建立 10個特許加盟商,這些更高層次的特許加盟商會給他帶來可靠的資源並且獲得當地的主導優勢,從而克服麵對眾多特許加盟商的困難,他也能對特許加盟商的團隊進行培訓,包括經理層和一般職員。從控製、減少開支和廣告效應方麵講,特許人能更好的處理與 10個特許加盟商之間的關係。對於某個失誤產生的負麵影響,一個發展商經營失敗導致的10 個分銷單位關門引起的風險,特許人還是可以接受的。

這種經營方式也有其風險,特許加盟商的數量較少使得他們容易把資源集中起來架空特許人,尤其是特許加盟商對特許人的業績不滿從而企圖打破經銷網絡時。由於特許加盟商的層次高於分散的分銷商,他們對自己的知識和能力更為自信,特許人要針對特許加盟商提供各種控製、管理和處理問題的模式,而且這些模式要為特許加盟商熟悉。

(四)主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在這一協議下,分特許連鎖經營者有權利建立自己的銷售渠道或成立次特許連鎖經營,或者既建立自己的銷售渠道又建立次特許連鎖經營。需要強調的是分特許連鎖經營者要建立自己的銷售渠道來檢驗和向預期的次特許加盟商證明他的成功經營。本質上次特許連鎖經營權者是站在特許人的角度上的,而且擁有這個地域上此體製的特許人的所有意圖和目的。實際情況通常是存在許多不利之處和缺陷。特許人需要考慮下列內容:

1.確認和選擇恰當的人員或公司作為分特許加盟商的難度;2.需要有一個堅實的基礎來支撐對特許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