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序言(1)(1 / 3)

汪暉

這是一部關於新工人的著作,也是一部為了新工人而寫的著作。這部著作由大量的訪談和細心的分析構成,作者通過持久的、廣泛的對話,將自己融入這個群體的命運之中,用自己的手、自己的心去摸索這個群體的勞作的身體及其痛苦、歡欣,記錄這個群體的靈魂的軌跡。她在記下這些青年男女的語言時,幾乎將自己徹底地隱去,力圖用他們的語言呈現他們的命運。但在麵對其他的力量時,她又分明在爭辯:不應該稱他們為農民工,也不能將他們等同於社會主義時代的工人階級,他們是新工人或新工人群體。她不是像許多學者那樣,在“代表”打工者說話,她就是從他們的命運內部提出問題。即便當她表述自己的期待時,也像是這個群體的成員的自我反思。在這個意義上,這本書是獨特的。

與這種“貼近”的描寫方法相關,作者對於習用的概念保持了高度的敏感。她有時為一個不經意使用的概念起而辯論,仿佛不是她的研究對象,而是她自己的身份,因誤讀而受到了傷害。這種反應方式不但沒有削弱她的分析,反而增強了她的理論敏感。在這方麵,最為突出的是這部著作在兩組概念上的選擇:拒絕使用“農民工”的概念,轉而使用“打工者”和“新工人”的概念,沒有使用“工人階級”概念,而是使用“新工人群體”這個概念。事實上,這兩組概念的使用形成了作者觀察打工者群體的基本路徑或方法論。那麼,如果他們就是人們習慣稱呼的農民工,為什麼稱他們為新工人?如果他們構成了一個穩定的、立足於特定生產體係的社會群體,為什麼不稱他們為工人階級?一句話,誰是新工人?

新工人無論在行業、地域和待遇方麵多麼千差萬別,卻是一個客觀存在的、能夠被描述的社會群體,即“工作和生活在城市而戶籍在農村的打工群體”。這個群體是國家主導的改革開放過程的產物,是後社會主義時期勞動商品化的新形勢的產物,也是中國在將自己打造為世界工廠過程中所創製的新的政策、法律、倫理規範、城鄉關係和社會模式的產物。這一群體大多出身於農村並與鄉村保持著親緣關係,就像作者描述的那樣,他們在城市居住、工作和生活,卻視農村為自己的“家”—那裏不僅是他們的家鄉,而且有他們的父母或者孩子。但作者拒絕了“農民工”這個易於被理解的概念,因為農村的家實際上是一個回不去的家的符號,城市才是他們的真正的歸宿。在作者所屬的“打工文化藝術博物館”的牆上,懸掛著一幅《打工·三十年·流動的曆史》圖表,它清楚地說明了這個群體的曆史形成:1978-1988,農民在受控的條件下進城打工,他們的名字是“盲流”,至1988年,人數為2千萬;1989-2002,也許可以稱之為“農民工”階段,其人數達到1.2億;在這個時期,政府對人口的流動不再限製,但城市對外來人口的歧視性政策(暫住身份、遣送風險等)是常規性的;2002至今的階段,作者稱之為“打工者成為新工人新市民”階段,人數規模至少在2.4億以上。在這個時期,收容遣送製度被廢除,勞動合同法得以實施。打工者在城市工作,盤桓於局促的居室,勞動的汗水換來的工資常常用於在“回不去的農村”蓋房子。

作者拒絕了農民工這一稱謂,這不僅是對城裏人的偏見的反駁,也是對於政府、學者和打工者自己關於最終會回到農村的幻覺的否定。作者指出:與70年代及之前出生的第一代打工者不同,80年代以後出身的第二代打工者大多沒有以務農為生的曆史,90年代出生的第三代打工者中的很多人沒有種過地,他們在城市出生和長大。打工者工作、居住、生活在城市,他們的後代也將城市視為最終的歸宿,但他們心裏的或者說符號性的“家”卻在鄉村—這是衰敗中的、無法支撐其生存的、不能為其子女提供未來的“家”。這種介於城市邊緣和鄉村邊緣的狀態使他們“迷失於城鄉之間”,但從生產、勞動和生存的基本現實看,他們不是農民工,而是新工人,理應獲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因此,用打工者概念替代農民工概念不是咬文嚼字,而是基於對這一龐大社會群體的準確描述。當然,這一描述仍然存在著不確定的因素,即土地製度的因素。由於土地集體所有,隻要戶籍在農村,在外的打工者至少在理論上就擁有一定的土地(但實際上很多地方未再進行土地調整,新生代並不擁有土地),從而可以在城鄉收入差距縮小或經濟危機時代重返鄉村。但這一前景伴隨著土地流轉政策的實施和可能的變遷而日益不確定。這也正是有關土地製度辯論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