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它裹著一層層白色的紗布精疲力竭地睡著了。沈奕可因為擔心它夜間發燒,便徹夜未眠地守了它整整一夜。一直到曙光初露,他才趴在桌子上沉沉睡去了。
也不知過了多久?他覺得有一個柔軟的物體在舔拭自己的手,心裏一驚,下意識地就摸向了腰間的皮帶。可匕首還沒有抽出來,就聽到了一聲清亮如鶯啼一樣的狗吠聲。
是那隻小黑狗。
雖然身上橫七豎八裹滿了白色的紗帶,但小家夥那虎虎生威的小眼神既威風凜凜,又明亮透徹,活脫脫一個橫空出世的小老虎。
沈奕可心生歡喜,撫摸著它的額頭說:“嘿,小子,歡迎你重生。”
阿布似乎聽懂了他的話,不顧身上的傷口,騰空一躍,居然一下子跳到了他的肩膀上。
如此彈跳能力,真讓沈奕可刮目相看。他決定留下小黑,不僅僅是因為同情,而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覺得小黑就是另一個他,一樣的舉目無親,孤苦無依,一樣的堅韌不拔,寧死也不肯向命運屈服。
他決定給小黑取個名字,翻閱了半天字典,終於起了一個頗具人性的名字:阿布。
重傷痊愈後的阿布,終於開始展示自己神勇的一麵了,全速奔跑的時候,風馳電掣的就跟一道閃電似的,尋常的車輛根本就追不上,其次就是體格,簡直就跟拔節的樹苗一樣,每天都往上竄一大截。
短短一年過後,當初那個處處遭人欺淩的小黑狗,已經變成了一隻威風凜凜,體格龐大的神勇狼犬了。沈奕可帶它上街的時候,也開始有人為他的神俊,彪悍頻頻回頭了。
之前的沈奕可並不怎麼喜歡養狗,所以他一直對狗沒有什麼研究。直到有一天,有個鷹勾鼻黃頭發的家夥願意出高價購買阿布的時候,他才知道,當初那個不顯山,不露水的小黑狗,其實就是品種純正的大丹犬。
但與他而言,不管阿布的身份高貴與否,他都不會去賣掉它的。這段時間的相依為命,阿布已然已經成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了,遑論沈氏集團每月寄來的錢已經足以讓他任性揮霍了,即便是他窮困潦倒,也絕不考慮賣掉阿布的。
阿布對他卻更是依賴和忠心,每天早上都把書包叼在嘴裏送他上學,而放學的時候,也會早早地蹲在學校的門口迎接他。
有一次放學的時候,有幾個早就看不慣沈奕可的白種小子故意挑釁,攔住他和阿布的去路,說:“
Idiot boy, we want to beat you.”
沈奕可還沒有說什麼,身邊的阿布突然縱身一躍,一下子就把說話的那個男孩給撲倒在地上,張開血盆大口,作勢就要往那個男孩的臉上咬去。
那男孩何曾經曆過如此恐怖的襲擊?當下便兩眼一翻,立刻暈死了過去。
阿布折轉身,瞪著凶猛的眼睛,吐著猩紅的舌頭,又一步步地逼向了另幾個男孩。
那幾個男孩再也不顧的什麼兩肋插刀了,拋下昏迷的同伴,便匆匆逃跑了。
阿布一戰成名,從此以後,整個學校裏麵的同學都知道,那個來自中國的黃種小子有一個忠犬保鏢的事情了。
因為阿布的守候,整整四年,沈奕可就從來沒遇到過校園欺淩的事件。因為阿布的陪伴,甚至連舉目無親的異域生活,也變的有滋有味,豐富多彩起來。
那四年,沈奕可最常做的事情,便是和阿布一起在馬路上奔跑,那種耳邊呼呼生風,肆無忌憚的暢快淋漓,就像青春的荷爾蒙在熱烈的燃燒一樣,痛快到了極點。
因為遠離了國內的勾心鬥角,爾虞我詐,沈奕可在學業方麵也有了質地的飛越,他用四年時間,取得了哈佛學校的學士學位,同時還攻讀了經商管理學。
連哈佛學院的老教授的都忍不住感歎,他是哈佛自創辦以來,第一位年僅十八歲就取得學位的天才級人物。
學業出眾,風流倜儻,且身邊還有個彪悍凶猛的忠犬保鏢,這讓他一度成為了美國哈佛學院的風流人物。還沒有結業,就有很多大型企業向他拋出了橄欖枝。但他卻統統回絕了。
隻有阿布和阿夫知道,每當夜深人靜之時,褪去風光的他是怎樣瞪著一雙血紅的眼睛,縮在角落裏舔拭傷口的?隻有他們知道,在那具絕美無雙的皮囊之下,包裹了一個怎樣千瘡百孔的靈魂?
而每當他瑟瑟發抖的時候,阿布就沉默地蹲在他的身邊,也不出聲,隻用那雙極通人性的目光,默默地看著他。
終於,19歲那年,他接到了沈總沈元一要求他回國的通知。
但回國後要想順利地進入沈氏集團,拿到自己作為沈氏長子應得的集團股份,必須答應兩個附加條件。一,答應聯姻,二,必須創造一個讓所有股東都瞠目結舌的壯舉。
這兩個附加條件,對於剛滿十九歲的他而言,無疑就是懸在腦袋上的尚方寶劍,無論完不成那一個,自己這個被放逐在外麵的沈家大少,都隻有死路一條。
但是,沈奕可卻沒有半分猶豫,立即就同意了那兩個條件。精心部署了這麼久,也是時候開始付諸行動了。
回國的時候,他和阿夫不但帶上了阿布,還同時帶上了另一位神秘男子。
回國以後,他不想讓別人看到自己的身邊居然養了一條那麼招搖的龐然大物,就把阿布寄養在公正小區,有喬姨代為照顧。
再次踏進那個詭譎叵測的豪門大宅裏,他自顧尚且無暇,根本就抽不出多餘的精力和時間去思念阿布。但把他視為全世界的阿布就不一樣了,每天都眼巴巴地蹲在三樓的陽台上,看著樓下的人來人往獨自發呆。
有時一旦看到一個和沈奕可神似的身影,它便激動的上竄下跳,亢奮不已,可隨之而來的失望,卻又讓它如虛脫般的軟弱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