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鄉鎮財政收支(2)(2 / 3)

公共財政收入規模,是指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政府所能籌集到的公共財政收入的絕對量或相對量。

(1)公共財政收入規模的絕對量,是指一定時期內政府所能籌集到的公共財政收入的數量,通常用年度公共財政總收入來衡量。公共財政收入的絕對量反映了一國或一個地區在一定時期內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集中程度,體現了政府運用各種公共財政收入手段調控經濟運行、參與收入分配和資源配置的範圍和力度。

(2)公共財政收入規模的相對量,是指一定時期內公共財政收入與有關經濟和社會指標的比率。通常用公共財政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來衡量。公共財政收入的相對量反映了財政收入和宏觀經濟運行及國民收入分配的相互關聯、相互製約的關係。公共財政收入規模是衡量國家財力和政府在社會經濟生活中職能範圍的重要指標。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政府財政統計年鑒(2007)》公布的2006年數據計算,全部51個國家的財政收入占GDP比重平均為40.6%,21個工業化國家的平均水平為45.3%,30個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為35.9%。通過國際比較表明,當前我國政府財政收入占GDP比重不僅低於發達國家平均水平,而且低於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

2.影響和製約公共財政收入規模的主要因素

(1)經濟發展速度。經濟決定財政,財政收入的增長來源於經濟發展。經濟發展速度是一個國家一定時期的經濟總量的集中表現,可以用一定時期的社會總產值、國民生產總值(GNP)、國內生產總值(GDP)和經濟發展水平等指標來反映。經濟發展速度決定公共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即決定一定時期公共財政收入規模。這是由財政與經濟的關係決定的。經濟是財政取得收入的基礎,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經濟發展速度越快,意味著社會財富的增長幅度越大,政府財政的稅源相應擴大,公共財政收入規模當然也相應擴大;反之,公共財政收入規模隻能縮小。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體製和財稅體製改革的深入,國民經濟快速而穩定的增長,從而使財政收入也保持了較大幅度增長,財政收入規模逐年擴大。但近些年財政收入高速增長,增幅均大大高於GDP的增長幅度:

這是由於財政收入由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構成,在稅率水平不變和征管水平相對穩定的情況下,稅收的增長速度是由稅基的增長速度決定的,不能簡單地直接由GDP的增長速度來推算。在我國現行的19個稅種中,除了增值稅稅基(工、商業增加值和部分固定資產投資)中所含的工業和商業增加值部分和GDP關聯性較大之外,其他稅種的稅基和GDP沒有或較少有直接的量的對應關係,如財產稅類、證券交易印花稅。從總體上講,財政收入增長和GDP增長之間是有聯係的,但並不是直接的量的對應關係,兩者不能作簡單比較。

(2)社會經濟效益水平。經濟效益水平反映一個國家經濟活動中投入與產出的對比關係,可以用勞動生產率和資金利稅率的指標來衡量。一定時期的財政收入多少首先取決於經濟增長速度,其次取決於經濟效益高低。這是由公共財政收入的性質及其來源的特殊性決定的。公共財政收入來源於社會產值扣除成本後的剩餘部分,而社會經濟效益直接決定扣除成本後產值的剩餘狀況,決定產值一定狀況下財政可以分配的份額。可見,單純擴大經濟發展規模,可能擴大經濟規模,但並不一定能保證公共財政收入的相應增長,關鍵是看經濟規模的擴大是否伴隨著經濟效益的相應提高,隻有在經濟規模擴大、社會產值增加的同時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公共財政收入的規模和增長速度才有可能擴大和提高。

(3)收入分配政策和製度因素。在經濟發展水平和技術進步既定的條件下,一國的財政收入規模,還取決於收入分配政策和其他製度因素。一般說來,實行計劃經濟體製的國家,政府在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上起主導作用,並會采取相應的收入分配政策使政府在一定的國民收入中掌握和支配較大的份額,從而有較大的財政收入規模。例如前蘇聯、東歐國家以及改革開放前的中國。而實行市場經濟體製的國家,政府活動定位於滿足公共需要,市場機製在資源配置及收入決定中發揮基礎性作用,收入分配政策的選擇和實施以彌補市場缺陷為主,財政收入規模就相對較小。

二、鄉鎮財政收入的內容

鄉鎮財政收入是鄉鎮政府向所管轄範圍內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征收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等。其是鄉鎮政府履行職能,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鄉鎮經濟和公益事業,提高居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財力保障。鄉鎮是我國最基層的一級政府和組織單位,數量眾多,差異巨大。鄉鎮的財政狀況,既決定農村公共需要的滿足程度,也決定鄉鎮政府的行政管理水平和能力,關係國家基層政權的穩定和惠農政策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