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鄉鎮政府預算(4)(1 / 3)

三、鄉鎮政府預算的編製方法

(一)收入預算的編製

收入預算編製要改變“基數加增長”的測算方法,逐步運用標準收入預算法,根據稅(費)源情況及預算年度內影響預算收入的各項因素的變化情況,按照收入類別逐項核定,測算編製收入預算。

1.鄉鎮政府總預算收入的編製

鄉鎮政府總預算收入包括稅收收入、非稅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稅收收入預算的編製要貫徹依法治稅、依法理財的要求,會同稅務部門以實際稅源預測為基礎,按照財政體製規定,分稅種測算。稅收收入預算要與本地區經濟發展基本相適應,不得人為壓低或虛增收入。非稅收入(包括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專項收入、其他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的編製,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參照往年收入完成情況,據實測算,在部門收入預算的基礎上彙總產生,堅持實事求是,不得虛報瞞報。上級補助收入根據現行財政體製的具體規定進行測算,列入預算統籌安排。

2.部門收入預算的編製

部門收入預算要全麵完整地反映本部門所有收入,包括部門組織的收入預算和部門可支配收入預算。部門收入預算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財稅法規和收支管理政策,參考曆年收入情況和下一年度增減變動因素測算編製,部門可組織的非財政撥款收入,要按收入類別和項目逐項核定。

(1)部門組織的收入包括應繳預算收入(納入預算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專項收入、其他收入、基金收入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餘收入等。鄉鎮政府應根據曆年組織收入情況和預算年度增減變化因素,認真測算各項收入來源,積極穩妥地編製收入計劃。部門組織收入預算應分科目、分項目編製。

(2)部門可支配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可進一步細分為預算內安排、罰沒收入安排、行政事業性收費安排、專項收入安排)、基金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餘收入等。鄉鎮政府應根據預算安排政策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據實編製。

(二)支出預算的編製

1.鄉鎮政府總預算支出的編製

鄉鎮政府總預算支出的編製,即功能支出預算的編製,應在當年可用財力的範圍內,根據部門支出預算和非預算部門支出預算彙總產生,並做到收支平衡,不打赤字。

2.部門支出預算的編製

支出預算要充分體現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部門支出預算按“零基預算”的方法編製,即人員經費按標準、一般公用經費按定額、專項經費按項目分別編製。

(1)部門支出預算的分類:按支出用途分為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事業單位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按資金來源分為財政撥款、基金撥款、經營收入、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等。其中:財政撥款可細分為一般預算撥款安排、罰沒收入安排、行政事業性收費安排、專項收入安排的支出等。其他收入對應可支配收入中的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餘收入等。

第一,基本支出是保障鄉鎮黨政機關行政和社會管理等基本運轉而發生的支出,包括工資性支出、政策性必需支出、工資相關性支出、機構運轉支出。其中:工資性支出指構成工資總額組成項目的工資支出,包括國家規定工資、國家規定津補貼、省規定津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等,按在職人員、離休人員、退休人員分別編製。

政策性必需支出包括撫恤優撫人員支出、遺屬補助、社會保障支出、離休人員政策性補貼支出、助學金、獨生子女費等。工資相關性支出指按工資總額或預算供給人數的一定比例計提的支出,包括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住房提租補貼、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福利費等。機構運轉支出指維持機構正常運轉所需的公用經費,包括定額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定額公用支出是指可以實行定額管理的公用支出,如水電費、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業務費、交通費、會議費等。

根據財力可能,對部分公用支出項目可以實行綜合定額。專項公用支出指根據部門和單位的工作任務、工作職能、工作性質,單項核定的公用支出,包括專項業務費、零星購置費、日常維修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