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鄉鎮政府決算表格及編製方法
1.鄉鎮政府總決算表格及編製方法
鄉鎮政府總決算包括一般預算收支決算、基金收支決算和預算外收支決算三個部分,分別按收入分類和支出功能分類,通過五大部分鄉鎮政府決算表格全麵反映鄉鎮政府收支活動。
第一部分一般預算
(1)鄉鎮一般預算收支決算總表:反映一般預算收入、支出調整預算數和決算數以及平衡情況。
是指本年收入,包括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本年收入以金庫年報數據為準,按照政府收入分類科目的“類、款、項、目”與金庫數一致。上級補助收入是當年上級財政對下級財政的補助數額,該部分收入決算數以上級財政當年的結算表為準,結算表的數據要按照現行財政體製和相關政策與上級財政部門核對一致,按照結算項目對應填報。上年結餘收入與上年決算批複後的數據一致。
一般預算年終結餘指年度預算執行終了,一般預算收支年終形成的結餘。年終結餘中需結轉下年使用的,必須嚴格審核,據實填列,列入結轉結餘。結轉下年使用數不能為負數,並應小於或等於預算結餘。
(2)鄉鎮區域內總收入決算表:反映鄉鎮行政區域內財政總收入情況。本鄉鎮行政區劃內產生的稅收及非稅收入均反映到本表中。
(3)鄉鎮一般預算支出預算變動情況表:反映年初安排的一般預算支出預算在執行中的變動及結餘、結轉情況。預算調整是預算執行中的一項重要程序。支出調整預算數是在年初預算數的基礎上,經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補助、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返還性補助、動支預備費、動用上年結餘和上年結轉安排等變動事項調整形成。
(4)鄉鎮一般預算支出決算分類明細表:反映一般預算支出的功能分類和經濟分類明細決算情況。決算支出是指財政國庫部門按照預算和上年結轉項目撥付的支出款項。但按照現行財政決算口徑,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單位決算支出總數以全年的預算總數來填報。據此口徑,地方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決算支出總數可以概括為由納入國庫集中支付單位的預算數和財政國庫部門直接撥付到直列支出單位的撥款數組成。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
(1)鄉鎮政府性基金收支決算總表:反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調整預算數和決算數以及平衡情況。社會保險基金收支不在本表反映。
(2)鄉鎮財政政府性基金收入決算明細表:反映鄉鎮各項政府性基金收入決算的明細情況。
①基金決算總收入由本年基金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上年結餘和調入資金組成。
其中:本年收入以金庫年報數據為準,按照政府收入分類科目的“類、款、項、目”與金庫數一致;上級補助收入是上級財政對下級財政的專項轉移支付和結算補助數額,上年結餘與決算批複後的數據一致。
②基金的調整預算數。基金按照對口安排使用的原則,調整預算數等於基金決算總收入減去上解支出和調出資金,調整預算數應大於或等於相應決算數。
③基金支出決算數。地方本級基金支出由納入國庫集中支付單位的預算數和財政國庫部門直接撥付到直列支出單位的撥款數組成。
④政府性基金年終結餘。政府性基金年終結餘指年度預算執行終了,政府性基金收支年終形成的結餘。政府性基金收入需對口安排,相互不得調劑使用,年終結餘數即為結轉下年使用數。
第三部分預算外財政專戶資金
(1)鄉鎮預算外財政專戶資金收支決算總表:反映鄉鎮預算外財政專戶資金收入、支出決算數以及平衡情況。
(2)鄉鎮預算外財政專戶資金收入決算明細表:反映預算外財政專戶資金收入的明細決算情況。
(3)鄉鎮預算外財政專戶資金支出決算功能分類明細表:反映預算外財政專戶資金支出的功能分類明細情況。
按照《財政部關於將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的通知》規定: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有關規定,決定從2011年1月1日起,將按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2011年預算外財政專戶資金決算表會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