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人事管理製度 (2)(1 / 3)

第六條 新錄用人員持“錄取通知”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報到,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統一體檢,體檢合格者參加人力資源部主持的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講解公司的曆史、現狀、經營範圍、特色和奮鬥目標。

2講解公司的組織機構設置,介紹各部門人員。

3講解各項辦公流程,組織學習各項規章製度。

4講解公司對員工道德、情操和禮儀的要求。

5介紹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輔導使用辦公設備。

6解答疑問。

7組織撰寫心得體會及工作意向。

第七條 新錄用人員培訓完畢,與公司簽訂“公司試用協議”,持該協議向工作單位報到,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安排具體工作,人力資源部同時向財務部發“試用人員上崗通知書”。

第八條 新錄用人員在報到後須填寫“公司員工履曆表”,連同身份證複印件一張、一寸照片兩張交人力資源部。履曆表中的內容以後如有變更,要在一周內以書麵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

第九條 新錄用人員,應一律辦理保證手續,填寫保證書應注意遵守法律程序。辦理保證手續的規定和內容有:

1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得擔任保證人。

2被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證人應付賠償及追繳責任:

(1)營私舞弊或有其他不法行為,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3)竊取機密技術資源或財物者。

(4)拖欠賬款不清償者。

3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麵形式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證人員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後,方能解除保證責任。

4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並應於15天內另外找到連帶保證人:

(1)保證人死亡或犯案。

(2)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

(3)保證人被宣告破產。

(4)保證人不欲繼續保證。

5被保證人離職3個月後,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發還其本人。

第十條 對試用合格並願意繼續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部門經理組織提交“試用期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並簽署意見,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經理簽署意見後交總經理審批。轉正申請得到批準的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部同時向財務部發送“員工聘用通知書”。

第十一條 公司原則上不雇用臨時人員,各國分部或全資公司如因業務需要須雇用臨時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或全資公司總經理自行決定。臨時人員須填寫“臨時人員情況登記表”,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二條 本製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及下屬全資公司。

第十三條 本製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製度自××××年×月×日起實施。

◎ 招聘人員體檢規定

第一條 目的

招聘新職工時,依據本規定進行體檢,為企業聘用身體健康的職工,同時為以後的企業內部健康管理打下基礎。

第二條 原則

健康的體魄,是新職工承擔以後繁忙工作的前提條件。所以,對應聘者的體檢必須嚴格認真。

第三條 體檢項目

1身高。

2體重。

3胸圍。

4握力。

5視力(包括眼疾和色盲)。

6血沉。

7X光透視。

8肺活量。

9生理狀況。

第四條 內科檢查

1神經係統。

2循環係統。

3呼吸係統。

4消化係統。

5分泌係統。

6血液係統。

7運動器官係統。

第五條 健康表

依據體檢結果,要填製兩張健康證明表,一張由企業有關部門存檔,另一張由醫療部門保存。

第六條 健康評價

依據體檢結果,對應聘者的健康情況分為下列四類:

1健壯。

2健康。

3應注意健康。

4體弱多病。

其中1、2類為合格者,3、4類不合格。上述評價的惟一做出者是企業承認的體檢醫生。

◎ 管理人員錄用考試操作要點

第一條 企劃部門

1詢問作為管理者應如何展開工作,以此考察應考者的工作能力。

2對下屬和對上級在管理方法上有何區別。

3在經營管理過程中,企劃部門的地位、作用和職權範圍是什麼。

4企業經營方針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如何製定;如何判斷企業經營方針正確與否。

5如何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企業企劃與經營管理的關係如何。

6企業經營管理的組織機構如何設置,如何使之合理化。

7企業規章製度的地位及重要性,製定和修訂規章製度應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