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清潔綠化管理製度(1 / 3)

一、清潔衛生管理製度

◎ 日常衛生管理準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維護員工健康及工作場所環境衛生,特製定本準則。

第二條 凡本公司衛生事宜,除另有規定外,皆依本準則實行。

第三條 本公司衛生事宜,全體人員須一律確實遵行。

第四條 凡新進入員工,必須了解清潔衛生的重要性與必要的衛生知識。

第五條 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放垃圾、汙垢或碎屑。

第六條 各工作場所內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並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

第七條 各工作場所內,嚴禁隨地吐痰。

第八條 飲水必須清潔。

第九條 洗手間、更衣室及其他衛生設施,必須保持清潔。

第十條 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汙穢,保持清潔暢通。

第十一條 凡可能寄生傳染菌的原料,應於使用前施以適當的消毒。

第十二條 凡可能產生有礙衛生的氣體、灰塵、粉末,應做如下處理:

1采用適當方法減少有害物質的產生。

2使用密閉器具以防止有害物質的散發。

3在產生此項有害物的最近處,按其性質分別做凝結、沉澱、吸引或排除等處置。

第十三條 凡處理有毒物或高溫物體的工作或從事有塵埃、粉末或有毒氣體散布的工作,或暴露於有害光線中的工作等,需用防護服裝或器具者,應按其性質製備。

從事以上工作的員工,對於本公司的防護服裝或器具設備,必須妥善保管。

第十四條 各工作場所的采光,應依下列的規定:

1各工作部門須有充分的光線。

2光線須有適宜的分布。

3光線須防止眩目及閃動。

第十五條 各工作場所的窗戶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須保持清潔。

第十六條 凡階梯、升降機上下處及機械危險部分,均須有適度的光線。

第十七條 各工作場所須保持適當的溫度,溫度根據不同季節予以調節。

第十八條 各工作場所須充分使空氣流通。

第十九條 食堂及廚房的一切用具及環境,均須保持清潔衛生。

第二十條 垃圾、廢棄物、汙物的清除,應符合衛生的要求,放置於所指定的範圍內。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設置常用藥品並存放於小箱或小櫥內,以便於員工取用。

第二十二條 本準則經總經理核準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 保潔工崗位責任製度

第一條 崗位性質

在總務科領導下,負責檔案館樓內衛生保潔工作。

第二條 基本職責

1負責對樓道、門廳、樓梯、電梯、衛生間及展覽廳、會議室、閱覽室、多功能廳等公共用房的清潔工作。

2負責飲用水供應。

3負責公共用房使用期間的服務保障工作。

4隨時接受總務科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工作標準及要求

1上班前把水燒開,保證飲水用量。

2上班前將樓道、樓梯、電梯、衛生間等清掃一遍,做到無塵、無味、窗明地淨,並注意隨時保持。

3公共用房使用前,應及時清掃,並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保證按時使用;使用期間,服務保障要及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