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怎麼沒見到您在中央電視台亮相,捐贈抗震救災的善款啊?”

“我為什麼要去中央電視台亮相捐款昵?”

“您捐給哪個單位了?”

“僑辦!1320萬元。”黃如論先生似有情緒地又說道,“我還為雲南省扶貧、助教、敬老等公益事業捐贈了1.8億多呢!”

這就是黃如論先生!他做人喜歡低調,做善事也從不張揚,在他看來,這一切都是十分正常的。

由此,我不僅對黃如論先生所遵奉的經商之道有了進一步的認識,而且我再也不為他的房地產業存有什麼擔心了,因為一個快被企業破產壓肌下的企業家,是絕對不會拿出兩個多億的錢去辦善事的。

不久,我在《人民日報》海外版上讀到了一篇文章——《黃如論:千金散盡終無悔》。文章開始,引用了黃如論先生如下這段話:“作為一名歸國華僑,我熱愛祖國,關心我的兄弟姐妹。對於我來說,做慈善事業,報效桑梓,千金散盡終無悔!”接著,作者筆鋒一轉又寫道:

“6月7日,有‘最慷慨的慈善家’之稱的黃如論向雲南省捐贈總數超過1.8億元的款項,用於幫助部分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貧困大學生、貧困老人,以及扶持當地農民發展經濟、脫貧致富。據悉,這筆捐款是雲南省接收個人捐款數目最大的一筆。”接著,這位作者寫了如下這段文字:

黃如論先生事業的輝煌令人驚歎,而他的愛心和慈善之舉則更令人感佩。數年來,他先後為公益事業捐資12億元人民幣,在北京、山東、雲南、新疆等地多處捐資興建中小學教學樓、博物館、醫療中心、修橋鋪路、設立各類助學金、獎學金、孤寡老人贍養基金、撫養孤兒基金,共捐建希望小學167所,捐建公立全曰製普通完全中學“黃如論中學”一所,捐建四年製本科大學“江夏學院”一所。

黃如論說:“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我一個人要那麼多錢幹嗎?國之興衰,教育是根本,我不希望孩子因為讀不起書而耽誤前途。看到沒有書讀的孩子我會心酸,沒有人贍養的老人我會心疼,我財力畢競有限,不能幫助所有的貧困人群,但能夠盡一點綿薄之力,我已經很欣慰。”

黃如論這次對雲南的捐款,除了“助教”和“敬老”外,還包括一個他稱之為“用科學發展觀來扶貧”的項目——扶持雲南臨滄市的雲縣和臨翔區兩地開荒綠化、種果創收,建設2萬畝高標準、高水平的核桃基地,養殖2000頭優質奶牛。“用荒山種核桃,既可以綠化也可以創收,奶牛產牛奶,牛糞還可以當肥料,製成沼氣解決用電。這是一個完整的產業鏈,初步計算可以解決當地1.2萬多人的就業生計問題。”

我讀完這篇報道之後,一個重大的社會命題驀地浮上了我的心頭,那就是經商賺錢,天經地義。如果從法律的層麵上說,經商賺錢,取之有道,理應是天經地義。但是,一個商人活著的目的是否就是為了賺錢呢?或者像某些商人堂而皇之地說得那樣“賺錢有理”呢?不久以前,我還聽到這樣的議論:“鄧小平同誌很早就提出,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嘛!因此,我們商人賺錢,就是有理。”說這番話的用意是清楚的:賺錢就是目的!這些年來,某些所謂的大企業家就是打著“賺錢有理”的旗號,十分貪楚地斂錢,甚至不擇手段地和貪官汙吏、大小衙內勾結,把他所掌控的企業搞得烏煙瘴氣,變成了滋生大小吸血鬼的溫床!

我百思不得一解,這些商人——包括那些別有用心的吹鼓手們,真的忘了鄧小平還說過“先富幫後富,全國一起富”的話嗎?設問一下,你們的理論、你們的行為有哪一點是按照鄧小平同誌講的這句話辦事的呢?

但是,我知道愛國華僑黃如論先生用他的善舉踐行了“先富幫後富,全國一起富”這句話!

同時,黃如論先生還以他自己的善舉昂首闊步走在“慈生我心,善行天下”的大道上。在作者看來,這就是黃如論先生終生追求的商道。

這也是作者所要弘揚的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