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亞說:“無論男人女人,名譽是人們靈魂裏麵最切身的珍寶。誰偷竊我的錢財隻不過偷竊到一些廢物,一些虛無的東西,可是誰偷去了我的名譽,那麼他雖然並不因此而富足,我卻會因為失去它成為赤貧。”
人們都不願失去名譽。領導者要有一個好名譽,很重要的是不貪不占,做清白人。
清末民初,曾任天津《大公報》主筆的劉孟揚,後改行從政,任河北省磁縣、永年縣知事。他為官清廉,頗有政績,曾寫下了一篇甚為精彩的《戒貪銘》,全文如下:“財富人所羨,但須問來源。來源果正當,雖多不為貪。來源不正當,清夜當自慚。人皆笑我癡,雖癡亦自適。不癡何所得,癡又何所失。居官本為民,貪求非吾誌。錢多終非福,人格足矜持。寶貴等浮雲,虛榮能幾日?人生數十年,所爭在沒世。”舊時代的一個官吏,有如此清明坦蕩的胸懷,是難能可貴的。他的“戒貪銘”在時下也不失為警世良言。
大量的事實說明,貪圖錢財,搞權錢交易,可以葬送一個領導人的地位。貪財是腐朽人生觀的表現,是很強的腐蝕劑,它容易助長一個人私欲的膨脹,使人變成貪得無厭、唯利是圖、欲壑難填的極端利己主義者。有了貪財思想的人,就會目光短淺,眼睛盯著個人利益,幹什麼事都從私利出發,利多大幹,利少小幹,無利不幹。有了貪財的思想,就會置國家和組織的利益於不顧,化大公為小公,化小公為己私,化全民為集體,化集體為自己。有了貪財的思想,就有蒼蠅可叮的縫隙,那些蠅營狗苟的人就可能利用這一缺口,用小失換取大得。正因為如此,身為領導要牢固地樹立講究職業道德,按規則辦事的思想,決不能做那種唯利是圖,見利忘義之人。
從另一個角度看,貪財是很危險的。“賄”是由一個“貝”字和一個“有”字組成的,古時貝殼就是貨幣,後來人們把珍貴物品都稱之為寶貝。受賄就是收了人家的錢財和珍貴物品,也就是受了利。古人曰:“利伏刀旁,錢埋戈側”,你受利,收了錢,實際就把“刀”和“戈”也收下了。這絕不是危言聳聽,古今中外,貪汙受賄一經查實,沒有一個不被法辦,且沒有一個赦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