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商品采購與管理 (3)
5門店訂貨商品到位率指標
門店訂貨商品到位率指標通常情況不能低於98%,最好是100%。這個指標考核的是,門店向總部配送中心訂貨的商品與配送中心庫存商品可供配的接口比例。這個指標主要落實在商品采購人員身上。到位率低就意味著門店缺貨率高,必須嚴格考核。
6商品有效銷售發生率指標
為了滿足消費者一次性購足的需要和選擇性需要,這些商品又不得不備,但如果庫存準備的不合理損失就很大。商品有效銷售發生率就是考核配送中心檔案商品(檔案目錄)在門店POS機中的銷售發生率。如果這個指標低於一定的發生率時,就應該對一些無效備貨進行整理,必須從目錄中刪除出去並進行庫存清理。
7新品引進率指標
新商品引進率指標考核的是采購人員的創新能力,對新的供應商和新商品的開發能力,這個指標一般可根據業態的不同而分別設計。若便利店的顧客是新的消費潮流的創造者和追隨者,其新商品的引進力度就要大,一般一年可達60%~70%。當一年的引進比例確定後,要平攤到每個月,如果當月不能完成,後量則需要從下一個月的業績上進行回補。例如,年引進新商品比率為60%,每月則為5%,如當月完成3%,則下月必須達到7%。
8商品淘汰率指標
由於門店的麵積有限,需不斷更新結構,當新商品按照考核指標不斷引進時,就必須製定商品的淘汰率指標,一般商品淘汰率指標可比新商品引進率指標低10%左右,即每月低1%左右。
9通道利潤指標
零售企業在不破壞供應商關係的情況下,向供應商收取一定的通道費用,這是允許的。在零售企業之間價格競爭之下,商品毛利率越來越低,在消化了營運費用之後,利潤趨向於零也不是不可能的,由此,通道利潤就成為一些連鎖超市公司的主要利潤來源,一般通道利潤包括為進場費、上架費、專架費、促銷費等,對采購人員考核的通道利潤指標不應在整個考核指標體係中占很大比例,否則會把方向領偏,通道利潤指標應更多體現在采購合同與交易條件之中。
活動:進行一次模擬采購練習。
三 商品采購合同
引導案例:
路橋公司因建設公路需要瀝青產品,通過招投標的形式,選中瀝青公司作為瀝青供應商,2005年2月,路橋公司與瀝青公司簽訂《某路段瀝青采購合同書》,對於瀝青采購的種類、數量、時間以及單價均作出了約定;《瀝青采購某合同段報價單》作為合同書的組成部分,約定合同總價由材料費總計、不可預見費及業主抽檢試驗檢測費構成,其中不可預見費為材料費總計的5%,業主抽檢試驗檢測費為材料費總計的1%,基於上述三項費用的總和,合同書約定了一個合同總價;此外,還約定如有爭議,提交佛山仲裁委員會解決。
合同簽訂後,路橋公司因自身原因推遲工程時間,縮短工期,導致無法按時提取瀝青,增加瀝青的日提取量,並且減少了瀝青的總提取量,為滿足路橋公司的需要,瀝青公司專門建立瀝青配送中心,進而支出了大量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的費用。工程結束後,瀝青公司要求路橋公司按實際供應瀝青的材料費總計的5%支付不可預見費,路橋公司僅支付了瀝青材料款,卻認為“不可預見費”是暫定金額,須經路橋公司批準才可使用,瀝青公司支出的費用不屬於不可預見費,因而拒絕向瀝青公司支付不可預見費。瀝青公司追討不成後,委托本所鍾堅、華敏律師代為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現該案已審理終結。
佛山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要求路橋公司於仲裁裁決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瀝青公司支付不可預見費人民幣8103855.76元。
經開庭審理,雙方代理律師圍繞合同性質、法律適用問題展開辯論,最終仲裁庭采納了本所律師的意見,認為本案合同屬於買賣合同,應當適用《合同法》關於買賣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理;不可預見的支付應當結合合同的約定及實際支出情況,在雙方當事人已對不可預見費作出明確約定,且實際上瀝青公司實際支出了大量不可預見費,路橋公司應依約向瀝青公司支付不可預見費,據此作出仲裁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