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是基於一種充分信賴基礎上的領導方法,要想在競爭中獲得優勢,老板們必須學會解放思想,主動授權於值得信賴的人才,而這一切的基礎則是建立牢靠的信任關係,正如蘇霍姆林斯基所說的,“對人的信任,形像點說,是愛撫、溫存的翅膀賴以飛翔的空氣”。
公司中,以權壓人,永遠都不是理智的選擇,而授權則是一種有效的領導方法。一些中小民營企業的老板並不清楚怎樣正確使用授權,時常聽他們大發感慨:隨著企業業務量的增長,團隊越來越膨脹,需要應付的差使越來越多,因此越來越感到精力不濟、力不從心。
隨著競爭的加劇,專業化操盤手越顯重要,這是公司業務持續增長和公司良性發展的保證。但是,大多數民企老板不懂得授權是基於一種充分信賴的心態,對自己、對他人的信賴。因此令他們感到最頭痛的不是選擇職業經理人的問題,而是聘用了職業經理人後授權的信任問題!因為對缺乏信賴的人,一般不會采取授權的領導方式,而是將權柄牢牢抓在自己手中。
為了解決授權的信任危機,或授權後的信任問題,關鍵的一點,中小企業老板們要知道:授權必須有效!所謂“有效”,在於授權者有正確的策略,既相信被授權者的品格與能力,又相信自己能夠處理授權帶來的所有問題和任何意外,歸根結底,就是實現授權者對自己的信賴。
選用職業經理人,甚至包括提拔企業內的高級管理者,都要以信任為第一要素。選聘人才的時候,首先不應該考慮的是這個人與自己的關係疏遠問題。關係近則優先考慮,關係遠則靠邊排隊。雖然用人時考慮信任問題無可厚非,因為信任他人的前提是對自己的信賴。但同時又不能將信任作為唯一要素,在信任關係建立後,應考慮到對企業影響甚大的職業操守、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等問題,否則隻會對企業發展造成負麵影響,從而根本達不到聘用職業經理人目的。授權是為了選拔人才、培養人才,大膽使用專業管理者是為了增加創新成果的可能性。
有不少民營企業為了擺脫家庭式管理,也聘用職業經理人。但引進職業經理人後,官職可以給,銀子可以給,但是審批權卻絲毫不給,屬於典型的“給官給錢但不給權”。大部分企業在選擇職業經理人時,首先想到的是:既然企業花了很高的代價引進職業經理人,所引進的人才就應該是其職業背景越資深越好,操盤能力越高強越好。然而殊不知,大腳不能穿小鞋,小腳穿大鞋,否則會造成腳累,也是對鞋的一種很大浪費。對於職業經理人而言,與職位相對應的審批權、決斷權是其開展工作的最基本需要,隻有官位但沒有實權的職業經理人在實踐中不可能發揮作用。
這裏要明白聘用職業經理人的目的。一般來說企業聘用職業經理人的目的是為了企業長足的發展。因此要克服聘用職業經理人隻以短期請師傅為目的。若如此,聘用職業經理人則形同請谘詢公司,隻期望能從職業經理人那裏得到一些新的點子或策略,並沒有長期合作的想法。由於聘用職業經理人的成本要遠比請谘詢來得低,因此就假借聘請職業經理人之名行開拓眼界之實。殊不知現在的企業競爭已經到了係統競爭階段,單靠從師傅那裏學來的一招兩式甚至是偷學來的殘招半式根本無助於企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