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與下屬產生矛盾或下屬做錯了事,弄清情況後再處理(1 / 1)

既然上下級間出現矛盾以及下屬犯錯誤是在所難免的,就不要以一時一事來否定一個人,抹殺他的功績,看人看主流、看本質,不要犯以偏概全的錯誤。

作為一名領導者,在利益、思想、方法等方麵,難免會與下屬發生這樣那樣的矛盾。領導者與下屬之間發生矛盾衝突,其原因可以說是多方麵的:有其本身素質的缺陷,有思想和工作方法的不當,還有彼此雙方交談、協調、溝通不及時和在利益處理上的不公正等等。

由於這些種種原因,可以說下屬有時候犯錯,或者領導者與下屬之間發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問題在於怎樣處理,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對待下屬做錯事的時候,首先要培養寬容攬過的精神,要有容人所短的胸懷,豁達大度,這就要求領導者能夠做到:

(1)盡可能以融洽的態度與語氣與下屬交談,讓下屬不會產生太大的壓抑感和畏懼感;

(2)盡可能經由視覺的方式來表達意見,有時候無聲的表達效果會更好;

(3)確實下屬對方所知道與不知道的事物,有時候下屬可能尚未意識到自己已經犯下了錯誤,所以對對方不知道或不清楚的地方要多做解釋;

(4)要合理闡釋事實原因,讓下屬對所犯之事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其次,要理解體諒下屬在犯錯或者與你發生矛盾後的那種難過、後悔、自責、羞愧、惶恐等心理,要明白下屬的心情可能比你的心情更沉重。隻有這樣能攬過錯,勇擔責任,分解壓力,才能盡快化解你們雙方的對立情緒,消除相互的矛盾。

還須指出的是,既然上下級間出現矛盾以及下屬犯錯誤是在所難免的,就不要以一時一事來否定一個人,抹殺他的功績,看人看主流、看本質,不要犯以偏概全的錯誤。同時應該認識到,寬容不苛求不等於放任自流,對於那些不能容忍的頂撞,還是要黑下臉來,采取必要的措施,給以猛烈的打擊。否則,你就會威風掃地,永遠也管理不好下屬。這就要求領導者要做到:

一、弄清發生矛盾的原因。

領導者與下屬之間,多數情況是融洽和諧的,但也不乏衝突現象的發生,其場麵常常令人尷尬:雙方唇槍舌劍,互相指責,不歡而散。這種現象輕則引起群眾議論,影響領導者的威信和形象;重則招來滿城風雨,使領導者難以開展工作。

發生矛盾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麵的,應當進行具體分析,但從領導者方麵檢查,多與對矛盾處理失當有關。這通常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過於自信而不能容忍下屬的意見

如果在某一問題上,與下屬意見不一致,並且是在下屬意見正確的情況下,由於中層領導自以為是,固執已見,最容易造成衝突現象發生。

(2)批評與事實不符或者出入較大

在這種情況下,下屬通常要為自己辯解,如果中層領導認為下屬“不虛心”、“不接受批評”,極易引起衝突。

(3)與下屬缺乏及時的溝通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下屬對中層領導的某些言行早已不滿,久而久之,矛盾越積越大,就容易在某件事情上發生衝突。

(4)待人處事有失公平

“不平則鳴”,同樣的問題出在不同的人身上,如果中層領導不能一視同仁也是引起下屬不滿,進而引起衝突的常見原因。

二、采取合理的修正措施。

一定要有下屬犯錯誤,領導者自身也難辭其咎的理念。好的上下屬關係,就好比是鏈帶的上下環,一個環節出錯需要大家共同去努力修補。千萬不能對犯錯的下屬不講情麵的一味痛批,或者狠狠處罰,這不僅對於下屬以後的辦事態度不利,也不利於公司的和諧氣氛。對於不同的事情,處理方式一定要得當,比如,下屬因為遲到而導致一項訂單未能簽訂,領導可以親自出麵向客戶解釋,盡量彌補犯下的錯誤,等等。

總之,出於工作方法或者溝通不及時等原因,下屬難免有做錯事,或者與領導產生一些矛盾的時候,但發生這些狀況以後,身為領導一定要弄清情況後再處理,以免產生不利的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