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中國企業之偏見(2)(1 / 2)

6、又紅又專

如果有人問我在中國新興企業中,什麼樣的崗位最難找到合適的人選?我會毫不猶豫地告訴他是采購。身為新興企業采購崗位的應聘者起碼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在供應商麵前要狡猾得象隻狐狸,會砍價,善欠債,能空手套白狼。二是在老板麵前要忠實得象一條狗,清澈透明,來不得半點的虛假和自私;麵對金錢的誘惑要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貢獻愈大愈好,索取愈少愈好。很顯然,如此集精明和忠誠於一身的人可不好找,通常的情形是忠誠的采購不精明,老板放心但不稱心;精明的采購不忠誠,老板稱心但不放心(稱心要打點折扣)。

在企業擇人用人問題上有種流行的看法是,有德無才的庸人給企業帶來的風險,要比有才無德的惡人小得多,理由是企業使用有德無才的庸人充其量損失一點工資,他不會惡意損壞企業的利益,給企業帶來的危害有限;但有才無德的惡人就不同了,他會費盡心機地禍害企業,他甚至可以把企業賣掉,他才越高,對企業的危害越大。

對此,我不敢苟同。把德放在優先位置考慮,如果是選擇普通員工也未嚐不可,因為普通員工大多從事的是機械、重複的簡單勞動,做好這類工作隻要一絲不苟,勤勤懇懇就行,沒有太多的講究,德是主要的;但如果是選擇有一定素質要求的部門主管,則萬萬不可,因為有德無才的庸人當上主管後,雖然主觀上並無損害企業利益的惡意,但他的錯誤決策、錯誤指揮導致的後果與主觀惡意毫無二致,一樣可以置企業於死地。

所以,我主張企業選人應遵循兵要忠,將要能的原則。我絕不反對企業選將時要考量德,考量紅,但必須強調的是:對將才的紅,企業不能有過高的苛求,特別不能用不切實際,顯失公允的道德標準來約束將才,限製將才。對將才而言,專與才是第一位的,他們隻要沒有重大的原則的道德問題都可以大膽任用。至於他們的紅,企業應著眼於通過建立利益共同體來解決,把將才的個人利益與企業的利益緊緊的捆在一起,諸如對他們進行期權激勵,目標激勵等。古人講爵祿厚而忠於君,正是這個道理。

三國時偉大的政治家、軍事家曹操,在他的《舉賢勿拘品行令》中對專而不紅,有才欠德者所持的鮮明態度值得所有的新興企業效法。“昔伊摯傳說出於賤人,管仲,恒公賊也,皆用之以興;蕭何、曹參縣吏也,韓信、陳平負汙辱之名,有見笑之恥,卒能成就王業,聲著千載;吳起貪將,殺妻自信,散金求官,然在魏,秦人不敢東顧,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負汙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

7、商場如戰場

商場與戰場既有互通的一麵,如競爭激烈,複雜多變,也有相左的一麵如大多數商場之爭有利於社會、進步,而大多數戰場之爭無益於社會進步。兩相比較則以相左的一麵占主導,互通的一麵居次要。所以把商場比做戰場並不準確,且容易把企業引入誤區。

誤區一:無奸不商。戰場之爭主張兵不厭詐、虛張聲勢、聲東擊西、瞞天過海之術;商場之爭主張以誠為本、以信取人、無信不立、無信不久之道。比商場為戰場令企業產生奸商的心理,忽視誠信,欺騙顧客、消費者、供應商、政府,做一錘子買賣,賺一把就洗手。

誤區二:單贏。戰場之爭的目的是消滅對方,你死我活,勢不兩立;商場之爭的目的是互惠互利,共同發展,雙贏多贏。比商場為戰場令企業視同行為冤家;視供應商為賠錢賠笑賠官司的三賠;視員工為隻知耕耘不問收獲的老黃牛。

誤區三,急功近利,一勞永逸。戰場之爭講究速戰速決、兵貴神速、快速反應、快速出擊、閃電戰、一決雌雄、畢其功於一役;商場之爭講究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老老實實、結結實實、樹百年品牌、百年老店、健康長壽。比商場為戰場令企業心浮氣燥,好勇鬥狠,輕率冒進、圖一時快活,一時風光,不計長遠,經不起時間與勝利的考驗。

誤區四、重在策劃。戰場之爭強調上兵代謀、神機妙算、攻其不備、出奇製勝、藐視一切的規則經驗習慣傳統;商場之爭強調以正為主、公開透明、合理合法、循規蹈矩。比商場為戰場令企業整天沉溺於金點子與奇方異術的尋求之中,指望靠一個方案一舉成名,利欲熏心,利令智昏,被善於裝神弄鬼的智慧大師策劃大師玩弄於股掌之上。

8、和氣生財

我的一位企業家朋友曾深有體會地對我說:“眾多企業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敗下陣來,是因為在瞬息萬變的市場麵前反應速度緩慢,企業反應速度緩慢的原因則是內部缺少活力,內部缺少活力的根源又在於不能將外部市場的競爭機製移植到企業內部的管理中來。一個企業兩種製度,老板、計件工人、營銷員是市場經濟;行政管理人員、技術開發人員和生產服務人員卻是計劃經濟,大鍋飯經濟。你急他不急,你熱他不熱,上下、左右、前後難以形成合力一致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