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昭篡權的對手排除了,他自然十分高興,但他不願意承擔“弑君”的惡名。第二天他召集朝中大臣,裝出一副悲痛的樣子問如何處理此事。司馬昭此時是朝廷的實際執政者,手握生殺予奪大權,誰也不敢指責他。有人說:“隻有斬了賈充才可以向天下人謝罪!”
司馬昭正處在篡權的關鍵時刻,像賈充這種既死心塌地效忠自己又廣有謀略的人物,他還正用得著,自然不肯舍棄,便問:“看看還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大臣們表示除此以外別無他法。司馬昭既不肯拋出賈充,又不能不有所表示以遮掩天下人的耳目,最後拉出了成濟作為替罪羊,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將成濟斬首滅族。
在那個皇上就是天的封建社會裏,有什麼還比“殺國君”更危險的事做呢!可憐成濟替人賣命,最後還當了替罪羊,不過他死得一點也不冤。
人生在世,不合時宜的事情不要做,即使它能夠滿足你一時的欲望和虛榮;現實中,一個危險往往導致另一個更大的危險,最後使我們處於災難性邊緣。生性莽撞的人很容易惹事,結果讓別人也處於危險的境地。真正的大智之人善於時刻保持冷靜清醒的頭腦,遵守一定之規,嚴格要求自己,以躲避危險。
遵守製度從遵守每一種約定開始
不遵守時間,實質是不遵守規則,標明的是一個人的自律意識不強,責任心淡薄。這樣,不管他的工作能力有多強,但注定他是一個靠不住的人。
規則無處不在,因此,我們不要想著,大的規則守住,小的規則可以不管了,這是不對的,也是不可以的,我們對待規則的態度應該是不分大小、不分界線,從遵守每一種約定做起。比如,在生活中對時間的遵守也很重要。
有一位叫馮浩的年輕人大學畢業後來到一家私企,盡管表現不錯,但經常因為一些他自認為是“小節”的問題,被主管批評。主管對他的評價是“大毛病沒有,小毛病不斷”。馮浩覺得自己是一個小夥子,大大咧咧點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主管卻對這些“小節”很認真。馮浩每天上班總有一個習慣就是踩著鈴鐺聲進公司。開會也總是最後一個到場,會議剛結束,他就第一個走,這些都被主管記在心上,後來終於有一次遲到了,被主管扣掉了他當月的獎金。
有一次與一個重要客戶洽談業務,馮浩竟然也遲到,回到公司之後,主管非常生氣,他解釋說是因為塞車而遲到的。主管厲聲道:“塞車根本就不是遲到的理由。明知道那個時間段會塞車,為什麼不提前出發?你就是沒有從根本上重視。”
馮浩大大咧咧慣了,覺得遵守時間不過是一件小事,主管不必那麼苛刻。其實,在主管眼中他卻不這麼看,他隻認定你是一定漠視規則的人,從而判斷你對工作的態度和重視程度的。
一些年輕人剛到新的單位,對規章製度看得較輕,工作上雖然十分賣力,卻不遵守時間,經常遲到早退。很多優秀的公司不能容忍遲到早退,他們覺得遵守時間是一個員工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素質。
身在職場,就應該遵守時間的重要性。這也是各種職業交往中最基本的承諾,也是體現誠信最基本的要求。不遵守時間,別人會認為你不誠信,會給人留下一種做事拖拉的感覺。你想,上司怎會放心把重要的工作交給這樣的人去做呢?
李智作為一名優秀畢業生來到一家私企工作。在培訓的時候,他就意識到這是一家時間觀念很強的公司。同樣都是新員工,在上班的第一天,李智是第一個來到公司的人,這樣一個小細節讓上司感覺他也是一個十分重視工作的人。
在以後的工作當中,李智每天都是第一個來到辦公室,最後一個離開。沒有多久,上司就把一個重大的項目交給他去完成。項目的另一方是韓國人,韓國人的時間觀念很強。洽談業務的當天,李智提前10分鍾到達,熟悉了一下周圍的環境,在原地沒等多久,韓國人來了。李智以自己過硬的專業技能讓韓國人誠服,項目談得也很愉快。雙方簽完字之後,李智以主人的身份帶著韓國人瀏覽了一下四周,韓國人還以為李智的公司就在附近,李智說:“不是,我的公司距離這裏很遠。隻不過我早到了一會兒,在周圍轉了一下。”韓國人投以讚賞的目光。
回到公司之後,因為李智這次任務完成得這麼順利,上司也就更加信任他。半年之後,李智被提升為部門主管。
故事中的李智正是通過“遵守時間”這一點讓上司與韓國人對其產生了信任,也正是遵守時間這一細節讓他贏得了迅速晉升的機會。
不要以為遵守時間是小事,這樣的“小事”卻可以左右一個人的命運。連遵守時間這樣的“小事”都做到的人,又何談誠信?連遵守約定時間的承諾都經常做不到的人,又如何能做到需要他付出更大代價的承諾呢?
不遵守時間,實質是不遵守規則,標明的是一個人的自律意識不強,責任心淡薄。這樣,不管他的工作能力有多強,但注定他是一個靠不住的人。
遵守時間不僅僅是對自己的一種約束,也是對他人的一種尊重。不按時赴約甚至幹脆毀約的人,首先是在輕視對方,同時也是在輕視自己。不按時赴約甚至毀約的行為,是在告訴對方:“你對我並不重要,我並不在乎我的遲到會給你造成什麼不便甚至於損失。”但是這樣做的後果其實告訴了對方:“我是一個不受約束、我行我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