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創新生態係統下,中國很難出現破壞性創新,而隻做所謂的“微創新”,中國的互聯網永遠隻能跑在別人後頭。
中美兩地之間另外一點差異是:矽穀的創業者都崇尚破壞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革命性的創新,每隔5~10年就會有一個新的巨頭通過革命性創新崛起,像早年的惠普到現在的eBay、Google、Facebook等都是如此,它們起來之後就會引導新的潮流,eBay引導了C2C(Consumer to Consumer),亞馬遜引導了電商,Google引導了信息的聯網,Facebook引導了人與人的聯網……你會發現,矽穀在不斷地引導著互聯網的變革與進化。按我對創新的理解和要求,目前中國科技產業領域裏的創新元素極少,典型的模式都是C2C,把矽穀的模式複製過來,大家還蜂擁而上,看誰的執行能力強,早點把產品做出來,在本土化上做得好一點,然後想辦法推廣。最典型的就是團購模式在中國成了萬團大戰,電商做成了人人創業皆電商。
在這樣的創新生態係統下,很難出現破壞性創新,隻能做所謂的“微創新”,中國的互聯網永遠隻能跑在別人後頭。長此以往,創業小公司越來越難以做得過大公司,隻能做大公司很長一段時間內不太關注的,或者一些垂直的項目,才有可能做成。因為一旦某個領域有大機會出現,某家大公司(比如騰訊、百度)就撲上去了,它們在各方麵都有充足資源,小公司能怎麼辦?當然,最近幾年,這種情況有所改善,像騰訊也開始收購一些創業公司,而不是自己支起攤子來與創業公司競爭。
中國目前的互聯網市場還沒有完全開放,某些公司麵對的競爭並不是真正全世界範圍內最高層次的(比如百度之於搜索、人人網之於社交網絡),但如果某一天市場競爭環境正常了,矽穀最好的一批公司都能進來公平競爭了,“Copy to China”還怎麼玩得下去?必須得走自主創新、破壞性創新之路。與其被動等著那一天到來,不如早幾年在這方麵多做積累。
有些人可能覺得說到破壞性創新就是“高精尖的技術”,有畏懼心理,其實不一定。我們可以看生活中的問題、工作中的問題,哪些是實實在在的,哪些是讓你不爽的地方,用你的想象力找出一個你所認為理想的解決方案,要比現有的要棒很多,讓你感覺更願意生活在那樣的世界中,然後再嚐試“忽悠”一個合夥人,一起做出產品原型。這其實就是紮克伯格去做Facebook的原動力,也是休斯敦(Drew Houston)去做Dropbox 的出發點。
另外,我們說破壞性創新,也不是要求每個創業者都去做引領潮流的事情,改變整個互聯網行業,那不太現實。這種“破壞性”其實可大可小,像我投資的“寶寶拍拍”,如果以後做成了也是比較小的公司,但是也會改變很多年輕父母與孩子成長的方式。這種所謂的破壞性創新,不用改變每個人的生活,隻讓某一類人的生活變得更加順暢,能做成這樣的事情不就非常開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