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那一季燦爛的浮光(2)(1 / 3)

我被炒了魷魚,蹲在馬路邊,聽音像店傳來的歌聲,心頭禁不住生出幾許蒼涼,人生也就是風水輪流轉,你現在紅,並不代表你永遠紅。同理,你現在失落,並不代表你永遠失落。

我把這些話在子君的呼機上留言,用來彼此安慰。

子君約我在幽靜的小餐館吃飯。那是我第一次見她。她梳馬尾,穿月白色的裙衫,連墨鏡也沒戴,頗似鄰家女孩。

這時我才知道,子君隻比我大三歲,她紅遍大江南北時才十八歲。而十八歲的我,高中尚未畢業,連教我課的老師都不曾記得我。瞬時,在子君麵前,我一下子低到了塵埃裏。哪知,子君卻說,如果可以,你做我的助理吧。

相熟之後,我問過子君怎麼會選了我,子君說,我們是同命運的人。又解釋,這些年落差太大,用一年的時間閉關來調整自己,甚至有一段任何歌都不願意聽,交際圈也愈發的窄,若不是我的采訪,她都快要忘記自己曾經也紅過,曾經也被那麼多人喜歡過。

子君想重振旗鼓,我做的隻是幫她打理生活的瑣碎,買個泡麵,打些字,挑選勵誌的書。她在重新奔赴的路途中,選了同命運的我來做伴,隻是想互相打氣,不放棄明天。事實上,我並沒及時給子君多少力量,兩個月不到,我便被父親催命似的叫回了老家,他花了大半輩子的積蓄,隻為給我在政府部門討一個所謂的鐵飯碗。

子君開始還勸我,說二十歲開始什麼樣的生活都不晚,唯獨不要那種一眼望到頭的生活。但她在後來支持我打道回府,是因為她聽我眼含淚花地講父親,她說,要麼忠於自己,要麼孝順父母,它是一道單項選擇題,不同的是,你選擇了後者,我選擇了前者。

我離開南方時,子君送我一些衣服,都是她穿過的,她給我時還說了句,如果你不嫌棄的話。我怎能嫌棄呢,她的衣服,每一件都那麼漂亮。我沒有穿別人衣服的習慣,但她的,我卻無力拒絕,每次穿上,都像是明星,閃耀著光芒。

自此,我穿著明星的衣服,在小城政府大院裏的一個小部門過著按部就班甚至枯燥的日子。每每想起南方,恍若一場夢。那個城市再繁華,卻不曾有一樣記得我當年也在那裏奔波過。唯有子君記得。

有了手機,有了QQ,我卻從未忘記在新年時寫上一封子君收的卡片,城市如何喧囂,至少有這樣一個地址,容我抵達。

但連這樣的機會也沒有了。子君在2005年辭去了電視台主持人的職位去了北京,她已經二十六歲,卻毫不猶豫地加入了北漂一族。我向來不勇敢,所以我在QQ上力勸子君。子君卻說,很多最終成功的人,都是從不甘心開始的。

在北京,子君重新回到十八歲,試歌,練歌,排舞,也真的出了一張專輯。獲知這個消息,我比她還要興奮,一口回絕她寄專輯給我,而是聲聲說定要去買她的專輯支持她。我跑遍整個小城,卻不曾有一張她的CD。

秋日的深夜,子君打電話給我,背景是嘈雜的,她說她在街口,她走著走著就迷路了,北京太大了。話未完便哭了,她說,原來那個隻談音樂的單純的樂壇現在已被喚為娛樂圈,不是所有唱得好的人都能出專輯,不是所有專輯都有機會上市的。那時候潛規則的說法還沒有流行開來,但我能猜得到,做什麼都是要付出代價的,尤其在光怪陸離的娛樂圈。

我在自己的博客裏貼一些轉來的勵誌名言或劉墉的文章,專門開出一個板塊給子君。有博友問子君是誰?也有人問子君是不是就是你自己用來左手握著右手給自己打氣啊?我從來沒有告訴任何一個人,我有個歌手朋友,她叫子君。

子君。子君。那是我喜歡的魯迅《傷逝》裏的名字。我把它給了我喜歡的女子。隻是,她的涓生在哪裏?

十年,我的子君和她的涓生。對於戀愛中的人來說,七年已是劫數,更何況十年。從浪漫到厭倦,子君選擇,與其在一起不幸福,不如放手。

子君笑談,身外之物,身外之物啊。除了爹娘,誰會全心全意地對自己?所以,在聽說我要帶爹娘去看北京天安門時,子君說,你走時,我不去送你,你來時,無論多大風雨,我都去接你。那是我們在南方共同讀過的梁實秋。

我不知道該怎樣給爹娘解釋我和子君的關係,隻說,是一個姐姐,南方認識的姐姐,如今在北方相聚。

子君帶我們去吃烤鴨,和我一起坐在爹娘的兩側,像兩個乖巧的女兒。

送走子君,娘說,你怎麼到哪兒都能遇到好人呢。

娘哪裏知道,一生中每天要遇到多少人啊,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機會認識,即使認識了,最終相伴走下去的也就那麼三兩個。

我離開北京不久,子君也結束了北漂。子君沒說,但我知道這又是一次痛苦的抉擇。未來在哪裏,她無法看得到。她對我說,在浪濤裏翻滾多年,在岸邊做一顆安靜的小沙粒,像你一樣,在爹娘身邊,找一份稍微穩定的工作,過著朝九晚五的生活,也應該是不錯的選擇。

不知道究竟是不是“不錯”的選擇,總之,我結婚,生子,做著全中國適齡青年都會做的事情。什麼理想、明星、流行,是另一個世界,我的眼裏,隻有奶粉、尿布和孩子一天天的成長。連子君,也近乎未有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