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毫不示弱的銷售策略(2)(2 / 3)

山姆的做法令本·富蘭克林總部十分生氣,但總部年底還是給了他獎金回扣,因為山姆的經營業績太好了。雖然他向總部進貨的比例可能未達到80%,但由於銷售額非常高,進貨總量也就高。

新一輪的試驗成功了。與此同時,山姆開始堅持他的低價進貨計劃,並且開始向田納西州以外的地區擴展業務。與哈裏的合作就是這一計劃的典型例子。哈裏是一名製造商代理,手頭掌握著各種不同的製造商的產品信息,一旦有人請他幫助采購,他就會馬上把訂單交給對應的工廠。他隻從中抽取5%的傭金,5%的“回扣”對山姆而言還是相當合算的,因此山姆在早期一直與他合作。雖然日後沃爾瑪不需再與這類代理人合作,但這一早期的實踐對沃爾瑪的日後發展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經營方式的創新

山姆早期先嚐試了自助購物這一形式。

這種方式源自20世紀30年代的食品城市,但直到50年代在雜貨業這仍是一種全新的做法。山姆到兩家采取這種方式經營的商店進行實地考察,而後總結經驗,在自己的商店中進行了實驗,結果他的商店成了全國第三家采取開架自選服務方式的雜貨店,也是附近八個州中惟一的一家。

之後,山姆又進入了折扣行業。他的思路來源於自己日常的工作實踐。例如,當山姆還從本·富蘭克林公司進貨時,購進一打緊身褲的成本是2.5美元,因此隻能按1美元3條的零售價出售,從製造商那裏,即能得到每打2美元的優惠價,因而山姆的零售價也可降到1美元4條。這使他的緊身褲在很短時間內銷售一空,山姆不僅在極短的時間內就回收了全部成本,而且純利潤也達到很高的程度。

這場價格戰引起了山姆對低價銷售這種經營方式的思考,他對此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並且得出結論:通過削價,不僅可以擴大銷售量而且由於銷售額的迅速增長,使得利潤仍可以在單價降低的情況下有所增加。用零售業的行話來說,可以降低標價,但因為銷售量增加,銷售利潤仍然可以保證。但這一觀點並沒有得到普遍讚同。在零售業中,完全以廉價為主的促銷還沒有得到廣泛的認可,當時許多大的零售商甚至不屑於采取這種方式,認為在價格上做文章隻是小型零售商的做法。然而,就在十幾年之後,折價銷售的浪潮席卷了美國,從根本上改變了全美零售商銷售以及顧客購買商品的方式。

最初,由於山姆加盟了本·富蘭克林店,其特許經營的合同規定束縛了他的手腳,使他無法真正地實施折價銷售的想法。但不久,山姆就將這一想法付諸實踐,並因此奠定了沃爾瑪在零售業上的地位。

銷售策略的創新

山姆在經營過程中,常有一些新奇的想法,將它們用在商品銷售中,收效十分顯著。這也是日後沃爾瑪在銷售策略上不斷創新的源泉所在。

山姆早期開店的小鎮,一到星期六下午,鎮上就擠滿了各個農場前來紐波特采購的老鄉。特別是秋天,棉花收獲的季節,整個前街上都是人。這時,山姆出人意料地搬出一台爆米花機,這在小鎮是一件新鮮事,而且對於這些簇擁的人群來說是極具吸引力的,因此山姆的小店顧客盈門。

山姆從街上的一派繁榮景象中,看到了人們潛在的、日益高漲的購買欲望。於是,他打算抓住機會,進一步擴大他的生意。山姆鼓起勇氣向銀行借了一筆款,款額1800美元。他用這筆錢買了一台冰淇淋機,同樣也擺在人行道上,跟爆米花機一道,成為山姆小店引人注目的焦點之一。

山姆還很善於利用廣告,1960年7月29日,山姆做了他經商以來的第一次報紙廣告。廣告印在《本頓縣民主黨人》報的其中一版上,內容是宣傳沃爾瑪的商店“重新開張大甩賣”。山姆還想出一些促銷方法,如免費贈送氣球、9美分一打的衣夾、10美分一隻的玻璃茶杯等。

居民們蜂擁而至,紛紛搶購便宜貨。這是一次成功的減價“大甩賣”,也是山姆繼續貫徹薄利多銷原則所獲得的成果。由於山姆看到廉價策略的成功,他這家新店的名字甚至幹脆就叫沃爾瑪廉價商店,盡管它仍是一家本·富蘭克林特許經營店。就像紐波特的店一樣,這家店也在極短的時間內就脫穎而出,成了當時同行中的一流商店。因為他的店的貨品價格是很低的,而且許多方麵都緊跟潮流,讓人感到新鮮。

還有一次,山姆去紐約出差了幾天,發現在這座城市裏,正流行著一種露趾襻帶鞋,人們叫作“涼鞋”。山姆認為這將會給小鎮居民帶來城市的潮流和新鮮感。於是,當他從紐約回家時,順便扛回了一大箱各式各樣的涼鞋。但他的店員都認為這樣的鞋根本就賣不出去,“它們隻會使你的腳趾頭起泡”。可山姆信心十足,他把它們一雙雙捆好,放在人行道一頭的一張台子上,標價每雙19美分。結果,銷售情況十分好,所有的涼鞋都被搶購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