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衣櫃的配給由人事部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櫃。員工衣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人事部配給衣櫃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需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櫃,須賠償,並給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人事部和保安部可隨時檢查衣櫃,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職時,必須清理衣櫃,並把鑰匙交回人事部,不及時交還衣櫃,酒店有權自行清理。
第二十條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不負重情況下不得使用服務電梯,禁止使用客用電梯。
(2)後台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客房,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後方能離店。
第二十一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統一進行登記簽到。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經部門主管批準並簽發出門許可證,離店時主動將出門許可單呈交門衛保安員,由保安部存案。
第二十二條電梯故障
當電梯出故障,客人關在梯內時,一般來說,裏麵的客人會按警鈴。當前廳主管或行李員聽到鈴聲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緊急解救
通知工程部,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設法解救電梯內客人。
2.與被困者通話
和關在電梯裏麵的客人談話,問清楚以下事項:
(1)電梯裏關有多少人。
(2)如可能,問一下姓名。
(3)有無消息要帶給(領隊/隊裏的成員)同伴。
(4)值班人員若無法解救客人,應立即通知總工程師或撥打119消防電話求救。
(四)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控製和報警係統。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能正確使用滅火器和其他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的位置。
第二十三條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他燃燒物留在電梯內、棉織品運送處或字紙簍裏。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他易燃物品,以消除易燃源。
(4)不準在灶台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時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工程部,以便及時修複。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立即關閉閥門,報告工程部。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第二十四條消防委員會包括下列人員:
(1)副總經理。
(2)安全部經理。
(3)行政主管。
(4)消防主管。
(5)工程部經理。
(6)前廳部經理。
(7)餐飲部經理。
消防委員會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項檢查消防設備,確保消防工作落實。
第二十五條火警程序
1.報警
當消控室發現火警時,消控中心值班員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並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邏保安員找出起火位置,並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同時報告安全部經理和值班經理。
(2)與樓麵服務員保持緊密聯係,隨時準備提供幫助。
2.疏散
火災發生後,樓麵服務員應采取下列緊急應對措施:
(1)檢查樓麵指示板,確定哪一房間出現火警。
(2)檢查有沒有起火,起火時,通知接線員撥“119”報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邏安全員要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以便找出原因及時複位,解除警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