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準備會議文件、報告
日常工作會議的文件、報告,主要應由各職能部門起草準備。
第五條提出與會人員名單
第六條編排分組
參加會議人員名單確定之後,要對與會人員進行編組,即按照一定的規律將全體與會人員劃分為若幹小組,以方便討論問題。
第七條選定、布置會場
1.選定會場
會場的選擇,要結合開會人數、會議內容等綜合考慮。在有條件的情況下,主要考慮下列因素:
(1)會場大小適中,以每人平均2~3平方米為宜。太大顯得鬆散,過小則顯得擁擠。
(2)會場地點適中。
(3)會場附屬設施齊全,包括照明、通信、衛生、服務、電話、擴音、錄音等。
2.布置會場
不同的會議,要求有不同的布置形式。座談會會場要求和諧融洽,紀念性會議會場要求隆重典雅,日常工作會議會場要求簡單實用。
第八條製發會議證件
會議證件是表明與會議直接有關人員身份權利和義務的證據。
第九條發布會議通知
各項會議準備工作基本就緒後,要盡早發出開會通知,以便與會人員提前做好準備。
第十條製定會議須知
會議須知的內容主要包括請假製度、會客製度、安全要求、作息時間和其他注意事項。
第十一條負責會議報到
第十二條會議秘書工作機構的設置和工作人員的調配
日常工作性會議、小型會議,一般由辦公室或業務處室工作人員負責會議工作。規模較大且又較重要的會議,需組織精幹有力的工作班子或成立大會秘書處,下設若幹工作小組如秘書組、文件組、宣傳報道組、交通組等,明確分工,各負其責,保證會議順利進行。
三、會中事務細則
第一條會議簽到
各參加會議人員在簽到處簽到,在會議報到表或特設的簽到簿上簽名。
第二條引導座次
由會議服務人員引導到相應座位上就座。
第三條安排發言
由會議主持宣布會議議程,安排發言。
第四條會議記錄
由會議文書人員將會議發言狀況及相關事項記入會議記錄簿。
第五條會議服務
由會議服務人員主管安排會議的服務工作,具體包括茶水準備、更換,緊急事項處理。
四、會後事務細則
第一條資料整理歸檔
會議結束後及時整理相關資料、需要處理的事項,填寫會議事務處理表,經主管領導批示後轉發有關部門處理。其他資料分類存檔。
第二條會議總結,製作簡報
將會議形成的決議盡快製定成文,發放到相關單位。需要製成單位簡報的製成簡報,需要寫海報的寫海報。
第三條會議秘書部門應於會後撰寫該會議的會議備忘錄和會議紀要。
五、會議管理細則
第一條提高會議成效的要領
(1)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
(2)要在開頭就議題的要旨做一番簡潔說明。
(3)要把會議事項的進行順序與時間的分配預先告知與會者。
(4)在會議進行中要注意如下事項:
a.發言內容是否偏離了議題?
b.發言內容是否出於個人的利益?
c.全體人員是否都專心聆聽發言?
d.是否發言者過於集中於某些人?
e.是否有從頭到尾都沒有發過言的人?
f.是否某個人的發言過於冗長?
g.發言的內容是否朝著結論推進?
(5)應當引導在預定時間內做出結論。
(6)在必須延長會議時間時,應取得大家的同意,並決定延長的時間。
(7)應當把整理出來的結論交給全體人員表決確認。
(8)應當把決議付諸實行的程序列出,並加以確認。
第二條會議禁忌事項
(1)發言時不可長篇大論,滔滔不絕。
(2)不能從頭到尾沉默到底,一言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