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物資財產管理(2)(1 / 3)

現舉某公司物資財產管理細則範例,用以說明企業物資財產管理細則各條文的具體內容。

第一條財產物資的購買

(1)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各單位、科室請示理事長同意後購置、發放、使用。

(2)購買200元以上物資應按需求填寫“采購申請單”,經理事長批準後方可購買,未經批準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報銷時應有合法的原始憑證,並有經手人、驗收人及單位領導簽字方可報銷。

(3)嚴格按批準的計劃購買財產物資,嚴禁貪汙、挪用公款、公物,對各種“回扣讓利”必須按時如數上繳。

第二條財產物資的管理

各類財產物資進倉前必須嚴格辦理驗收手續,保證采購計劃與采購的原始憑證,購入實物的數量、規格、質量、金額相符合;固定資產進庫後,必須及時建卡入賬。

第三條財產物資的領發規定

需領的財產物資應向管理員辦妥手續,方能領出。

第四條財產物資報廢、賠償規定

1.財產物資使用原則

財產物資保管人員和使用科室或人員,必須樹立愛護公物、勤儉(節)約的觀念,充分發揮各類物資的性能與作應,延長其使用期,保證物盡其用。

2.報廢規定

凡在用物品由使用人員、在庫物品由保管人員填寫“報廢單”,經審批後方能報廢,批準報廢的物品必須送交管理人員入庫。

3.賠償規定

(1)采購員失款短款由個人負責賠償。

(2)管理人員因工作失職造成庫存物資財產丟失或損壞的,賠償丟失、損壞物資財產購買金額的70%;因保管不善或失職導致物資黴爛、變質、報廢的,按該物資購買金額的40%賠償;管理員作案造成失竊,除全額賠償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罰款、行政處分及追究刑事責任。

(3)專管的公用物資,包括機械、器械等設備,丟失者賠償機械、器械設備購買金額的90%;因保管不善或違章操作導致損壞,視情況按該物資的報價金額的30%~50%賠償。

四、固定資產管理規定範例

現舉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定範例,用以說明固定資產管理規定的總則、固定資產編號、固定資產添置、固定資產保管、固定資產驗收、固定資產調撥、固定資產出售及報廢、固定資產盤點等相關條文的具體內容。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有關固定資產的分類編號、添置改良、驗收、保管、調撥、出售、報廢、盤點等手續,均依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固定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築物、機械設備、運輸設備、電動機儀表、工具、設備(各公司自分事務性設備及機電性設備)等。

第四條前項固定資產,耐用年限在兩年以下,不具有生產性,未超過一定金額者(各公司自訂),應以費用科目列賬,而不得以固定資產科目列賬。

第五條固定資產按下列類別,由各公司指定部門負責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細則由各公司管理部門會同使用部門自行製定。

(1)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設備、事務性專項設備由總公司相關部門負責管理。

(2)機械設備、電動機、儀表、機電性專用設備由工務部門負責管理,但根據實際情況也可歸與上述設備性能相關的部門管理。

(3)工具由資材倉庫負責管理。

第六條本公司的土地、房屋及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及其他設備等,其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購價在500元以上者,小型工具其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價值在500元以下者,雖不必編號設卡,但必須設簿登記列入管理。

第七條會計組為本企業固定資產總管理單位,負責統一編號、資產調配,並責成各企業部對其資產作妥當的管理。

第八條會計組除在總分類賬中設統計科目外,還應設置固定資產分類賬,記載各項資產的價值,企業部各級主管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