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功效比。產品在功效上(或其他方麵)表現出的與眾不同之處,這就是客戶購買的直接原因。如手機配有攝像功能,可以拍攝高清晰畫麵。
4.價格性能比。通過產品說明書的性能參數可以確定產品的性能。價格性能比是客戶確定購買的依據。
5.服務。提起服務,大多數人會認為是售後服務,其實服務是指整個銷售過程中給客戶帶來的信心和方便,讓客戶在購買的過程中得到一種享受,而不是單純的交易行為。當然,售後服務也不能忽視。
總之,客戶購買產品的根本行為是由產品價值的綜合取向決定的。而不是因為一、兩個方麵。不同客戶的購買動機都有不同,真正決定客戶購買的因素是產品帶給客戶的利益價值取向。隻有綜合價值的某一方麵或多方麵能夠滿足客戶的需求,客戶才會購買此種產品。
(三)同類產品的競爭
我們可以對同類產品做個全麵的比較性分析。比較的內容包括:材料、規格、顏色和包裝、功能、價格、結算方式、服務、品牌、市場占有率、客戶滿意度等。
為了進一步獲取客戶的信賴,銷售員不能光憑借一張嘴,說產品如何如何的好,而又不能拿出值得信賴的證明。在與客戶溝通時,可以向客戶出示有關產品的保證書,比如這種產品已經申請了國家專利、獲得了某某國家級榮譽。還可以向客戶出示產品的銷售情況,將已經簽下的訂單和用戶的簽名複印放在檔案夾,也可以收集客戶的現身說法,用大量事實說話,這樣比口若懸河的效果好得多。
客戶希望銷售員能夠提供有關產品的全套知識與信息,那麼,銷售員是不是把所了解的知識一五一十的說給客戶就OK了呢?這樣的羅列產品的特點顯然是錯誤的。銷售員要學會抓住產品的特點,介紹時要突出重點,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賣點。這個賣點必須是能夠吸引客戶注意的產品本身具有的優點。因為有些客戶根本沒有時間聽銷售員長篇大論地介紹產品,落入俗套的講解不僅不能吸引客戶,反而會使客戶反感,遭到客戶的拒絕。隻有充分抓住產品的賣點,就能夠很快地勾起客戶的興趣。
有了市場競爭,才能使銷售員工作更有勁頭,更能體現銷售的價值。所以做銷售一定要先了解產品。這是做銷售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第一步。
【鷹的提示】
銷售員在分析產品的時候不要加入個人情感因素,要站在一個客觀的角度,好就是好。不能盲目誇大產品的性能,這樣反而會適得其反。客觀分析產品,是展現自信的一個基礎條件。
銷售員了解了自己是屬於什麼模式的銷售方式,熟悉了產品之後。接下來便要尋找銷售對象,了解客戶是什麼類型,他們迫切需要些什麼,他們的支付能力如何。要像了解自己產品一樣了解客戶,熟悉客戶的需求。
了解客戶應從客戶的購買需求,支付能力和購買決策權三個方麵進行。
(一)客戶的購買需求在哪裏
分析客戶需求,首先要了解客戶想得到什麼?這需要了解他們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一個人的需求是隨時代而改變的。在20世紀80年代,人們以花多一些的錢買東西為榮,因為這表示購買者有這個經濟實力。而在90年代人們卻以花較少的錢買東西而自豪。因為這表示購買者的談判能力很強。
客戶是否存在需求,是銷售能否成功的關鍵。客戶的購買需求既多種多樣,又千變萬化,同時,客戶需求又是一個極富彈性的,因此,要想準確把握銷售對象的購買要求,並非輕而易舉。如果銷售對象根本就不需要所銷售的產品或服務,那麼,對其銷售就肯定是做無用功。但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有些銷售員通過軟硬兼施的手段,把產品賣給了無實際需要的客戶的現象,但這種帶有欺騙性的硬性或軟性銷售方式,敗壞銷售信譽,應予以堅決反對。通常分析客戶需求主要圍繞是否需要、何時需要、需要多少三個問題而進行。
如果銷售員確認某特定對象不具有購買需求,或者發現自己所銷售的產品或服務無益於某一特定對象,不能適應其實際需要,不能幫其解決任何實際問題,就不應該向其進行銷售。而一旦確信客戶存在需要且存在購買的可能性,自己所銷售的產品或服務有益於客戶,有助於解決他的某種實際問題,則應該信心百倍地去銷售,而不應有絲毫猶豫和等待,以免錯失良機。
作為銷售員,一定要明白現代銷售工作就是要探求和創造需求。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和新產品的大量問世,有許多未被消費者認識,即客戶中也存在著大量未被認識的需求。所以需求是可以創造的,此外,客戶中還存在著出於某種原因暫時不準備購買的情況。對屬於這兩類情況的客戶,銷售員要大膽探求和創造客戶需求,應善於開拓,透過現象看實質,去發掘客戶的潛在需求。
(二)客戶的支付能力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