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酒吧的時候時間尚早,老萬拉過來一個穿著時髦的姑娘給我介紹:“這是小蝶,才女。”我笑著點了點頭,在老萬耳邊小聲嘀咕著:“什麼來頭?”老萬翻了翻上眼皮,十分得意地說:“哥們兒新勘探出來的金子。”叫小蝶的姑娘倒顯得十分謙虛:“甭聽萬老板忽悠,什麼才女呀,就一寫字的。”我隨便握了握她伸出來的手:“原來是作家呀,榮幸榮幸。”
樂隊開始演奏時,大家都在位子上坐了下來,老萬趴在我的耳邊小聲說:“你可別小瞧那女孩兒,不久的將來一定會成為這個。”他說著豎了豎大拇指。我不說話,我聽到台上幾個俄羅斯女人瘋狂翻唱著Beyond樂隊的《身不由己》:
在這寂靜黑夜/沉默讓人瓦解/能不能靠近我/趕走心中狂野/是是非非讓人疲憊……
老萬說:“怎麼樣林峰,要不要做點正經事,你文筆好,寫點東西吧,我在出版界有些朋友……”
我擺擺手:“聽歌。”
“你不能總這麼頹廢下去吧?”
“我有自己的打算。”
“什麼打算?”
“考研。”
“操,你那叫逃避現實!”
我起身推門就往外走,老萬在後麵大喊:“你幹什麼去?還有朋友介紹你認識呢。”
我邊走邊揮舞著手臂:“拜拜了。”
街道上的人群熙熙攘攘,路人個個神色匆匆,他們在喧騰中找尋著自己的方向,或許,他們的目標隻是這座城市裏的某一個單元,可是我呢,我隻是這偌大的城市裏的一粒微不足道的微塵,飄飄蕩蕩沒有方向。
我點了一根煙坐在馬路牙子上用力吸著,想著幾年前自己還雄心勃勃地站在這裏大言不慚地侃大山吹牛皮,那時候連統治全人類的心都有。現如今,在經曆了人生最滑稽的離散與背叛後,我變得一無所有。我以為自己是一艘迎風起航的船,承載著自己的夢想勇往直前;我以為自己是一隻振翅高飛的雄鷹,用豐滿的羽翼保護著自己最心愛的姑娘;我以為自己是最完美的情人,最重情義的兄弟,最上進的社會青年……其實,我他媽什麼也不是。
我不能說服自己是不愛她了,事實上,到今天為止我依然愛著她,想起她的時候心還會隱隱作痛。但是直到她離開後我才漸漸明白,那些愛無關愛情,那是對如親人一般的心疼與惦念。如果還有機會,我想我會把這些想法認真地講給她聽,也許我們還會成為很好的朋友,也許她會找到另一份屬於自己的愛情——一個真正愛她的人能夠全心給予她的愛情。可是晚了,一切都晚了。
我的狼狽生活並沒有因為做出在老萬眼裏顯得十分傻帽兒的考研決定而有所改善。近一個月來,我看不進去一點書,寫不出一點像樣的文字,走在大街上連平日裏見人就躲的流浪狗都能對我吼上兩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