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變更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1 / 2)

一、勞動合同變更需要注意的問題

1.必須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之後,在合同沒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的有效時間內進行。

即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已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如果勞動合同尚未訂立或者是已經履行完畢則不存在勞動合同的變更問題。

2.必須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即勞動合同的變更必須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同意。

平等自願、協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也是其變更應遵循的原則。勞動合同關係,是通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而形成的,其變更當然應當通過雙方協商一致才能進行。勞動合同允許變更,但不允許單方變更,任何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都是無效的。

3.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製性規定。

勞動合同變更也並非是任意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的變更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4.變更勞動必須采用書麵形式。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經協商後對勞動合同中的約定內容的變更達成一致意見時,必須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的書麵協議,任何口頭形式達成的變更協議都是無效的。勞動合同變更的書麵協議應當指明對勞動合同的哪些條款作出變更,並應訂明勞動合同變更協議的生效日期,書麵協議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5.勞動合同的的變更也要及時進行。

如果應該變更的勞動合同內容沒有及時變更,由於原訂條款繼續有效,往往使勞動合同不適應變化了的新情況,從而引起不必要的爭議。當事人一方得知對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後,應在對方規定的合理期限內及時作出答複,不得對對方的提出的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因為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如果用人單位經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則可能導致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樣本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

甲方:公司乙方:(員工工號:)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雙方在年月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第條第款作如下變更:

一、變更後的內容:

二、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司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3.10公司能否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懷孕員工的勞動合同。

一、相關案例林某,女,30歲,與某藝術禮品公司於2008年1月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合同約定林某的職務為公關部經理,月薪為人民幣3800元。2009年6月,公司得知林某已懷孕五個月,即以其懷孕期間,不能勝任公關經理重任,又無一般職員崗位供其調換為由,將林某辭退。林某遂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