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工傷傷殘等級劃分標準圖(1 / 1)

一級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 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不能自理。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級器官大部分缺失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