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使接受命令者理解該項命令,不能被理解的命令是不會有權威的。
②使接受命令者相信該項命令同組織目的沒有矛盾,否則,他就不能接受。
③使接受命令者相信該項命令同個人利益沒有矛盾,否則,他就不能服從,一般是采取回避態度。
④接受命令者必須在精神上和體力上具備執行該項命令的能力,否則,他也要違背命令。
因此,組織的管理人員必須慎重地運用權威,使發出的命令具備上述四項條件。
我們知道,權威的決定因素存在於被領導者之中,而決定被領導者服從權威的條件,又由以下因素決定:
①組織發布的命令符合上述四項條件。
②每個人都存在一個“中性區域”,在這個區域的界限之內,樂於接受命令,而不大過問命令的權威性。
③大多數關心組織命運的人的態度會影響少數個人的態度,這有助於維護“中性區域”的穩定性。
至於什麼是“中性區域”,可以作如下解釋:假如把所有的命令按接受人接受的程度排隊,其中有一部分是明顯不能被接受的,也就是不會被服從的命令。另一部分處於中間狀態,可能被接受,也可能不被接受。第三部分則是毫無疑問地會被接受的。這最後一部分就是所謂的“中性區域”。“中性區域”的範圍,取決於對個人的利誘和物質刺激超過他所做出的努力和犧牲的程度。一味要求個人做出貢獻,而不考慮給予相應的報酬,最終會使樂於接受命令的範圍越來越小。
巴納德認為,權威的主觀方麵固然重要,但經理人員更關心的還是權威的客觀方麵,即他的指示得到執行和被服從的實際情況。“上級”本身並不等於權威,嚴格地說,隻有當“上級”能代表組織的意誌或組織的行動時,才具有權威,即隻有當一個人作為正式組織的(官方)“代表”進行活動的時候,他才具有權威並能發揮相應的作用,這就是前麵所說的“權威存在於組織之中”。值得一提的是,一個組織發布的指令隻對本組織的成員發生效用,對於組織以外的人毫無作用,就像一個國家的法律隻對本國公民具有效力一樣。
權威的樹立是一件不易的事,而權威的喪失卻在一瞬間。如果上述職位權威暴露出無能、無視客觀條件而濫發指令,或者“領袖權威”忽視群眾的意誌,權威就會喪失。因此,要維護這種權威,身處領導地位的人必須隨時掌握準確的信息,做出正確的判斷。要建立與維護一種既能樹立上級威信,又能爭取廣大“中性區域”群眾的客觀權威,要做好這些工作,關鍵在於能否在組織的內部建立起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有效的信息交流溝通係統。這一係統既能保證上級及時掌握情況,獲得作為決策基礎的準確信息,又能保證指令的順利下達和執行。要做到這一點,經理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能力。隻有這樣,才能保證組織權威不被削弱。
因此,權威的樹立既有賴於組織內部成員的合作態度,更有賴於組織內部能否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信息交流溝通(對話)係統。沒有這樣一種係統,組織成員的支持和合作是不可能持久的。如果這樣一種係統運轉不靈活,前後矛盾,錯誤百出,使組織內部成員無所適從,那麼,不要多久,對組織最忠誠的人也會從組織中脫離出去。
因此,這樣一種信息交流(對話)係統的建立和維護,是一個組織存在與發展的首要條件,其後才談得上組織的有效性和高效率,這些都是一個組織存在的基本因素。用技術的語言來說,上述這種信息交流(對話)係統,叫做“權威的脈絡”。
巴納德就決定信息交流(對話)係統的主要因素進行了探討。
①明確地宣布這種信息交流溝通(對話)渠道,做到人人知曉。換句話說,應該盡可能明確地建立起“權威的脈絡”。做到這一點的辦法有:及時公布官方的一切任命;明確個人的崗位責任;明確宣布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調整;進行說服教育,等等。
②把組織內部的每一個人都置於這種信息交流(對話)係統之中,換言之,“每個人必須向某個人做出報告”(這是組成信息交流係統的一個方麵),“每個人必須在某個人的領導之下”(這是組成信息交流係統的另一方麵),缺一不可。即在組織內部,必須建立起個人與組織之間的明確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