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魔法也瘋狂:消費的理性與感性(2)(1 / 2)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小欣之所以買到不滿意的商品隻因為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所謂信息不對稱是指:市場交易的各方所擁有的信息不對等,買賣雙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質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較多的相關信息,處於信息優勢地位,而另一方則處於信息劣勢地位。在各種交易市場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通常買方對商品掌握的信息不太完全,而賣家掌握的信息相對完全。為了打消買家的疑慮,賣家通常會作出“包退包換”的承諾。這樣一來,買家就能放心購買。但小欣購物的超市明知自己的商品存在問題(有油漆味)卻還在向消費者出售,這種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最終隻會破壞了超市的信譽,對超市是得不償失的。

對小欣來說,不滿意也是有道理的。

第一,買這件衣服的目的,是想要拿到與價格相對應的優質產品,結果卻買到有濃重油漆味道的次品,由此,引發了小欣對其的厭惡。商家賣給小欣這樣的產品,讓她感到身體和心理上都受到了損害。

第二,退換衣服,影響了小欣的消費者預期。本來是想穿著第一次買的那件衣服去參加朋友的聚會,現在看來,隻能穿著換來的衣服去了。

第三,對於換來的衣服,小欣認為它沒有原來的衣服漂亮,而且在她買第一件衣服的時候的那種激動和欣喜,無論如何都無法在退換的第二件衣服上找到。當時商品帶給她的滿足感,也是無法用退換來彌補了。

第四,在退換的過程中,浪費了小欣的時間和精力,增加來回的路費等成本,所以這次購買行為不成功。小欣付出的成本,超出了她所願意為此次購買行為所承受的限度。

作為一名消費者,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害,並且是無法彌補的損害,即便是把貨退了,也是心不甘情不願。就算現在超市把錢退給小欣,但在小欣看來,超市讓自己失去了本來可以擁有一件稱心如意的衣服的機會。這些損失,小欣能找誰來賠?也許隻有當超市為此賠償更多時,小欣才可能覺得心裏平衡些。不過,現實生活中,沒有哪個商家願意這麼做。

事到如今,我們也隻能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消費者在購買的過程中,難免會碰到對已賣物品質量、外觀等方麵不滿意,想要退貨的情況。當消費者同商家交涉時,不同商家會對此作出不同的回應。不過,在消費者心裏,無論商家怎樣彌補,他們都會覺得,這個過程已經失去了當初購買商品時的最好效果。因此,不得不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的時候,一定要挑仔細,問仔細,以防止退換,徒給自己增加麻煩和不快。

市場經濟就是討價還價的經濟

有這麼一個笑話:

教授夫婦周末想去海濱度假,所以教授打電話去旅行社訂房間。 

當他聽到對方報房價時,驚訝地說:“太貴了!” 

“這可是可以觀看海景的房間啊!”對方補充道。 

“這樣吧,”教授說,“我們不看窗戶外麵,多少錢?”

笑話歸笑話,不過這裏麵涉及的討價還價話題卻是頗值得我們注意的。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覺得,如果你在逛街的時候,從不講價,那麼你不是太有錢了(不在乎這點錢),就是太“冤大頭”了。因為,在市場上充斥著大量價格不實的商品,你要是不想吃虧後悔,就必須要“砍價”,會“砍價”。身為一個消費者,為了自己最大的福利,討價還價是你必須掌握的一項技巧。

不過,仔細想想,討價還價的存在是有一定的經濟學依據的。

首先,購買商品前,消費者同商家處於信息不對稱的位置,需要利用討價還價來減少劣勢。消費者並不清楚商家進貨時候的價格,不清楚商品的真實價值。而商品的標價,往往會讓消費者犯糊塗,無法對其價值和效用作出準確的估量。所以,為了避免信息不對稱讓自己付出多餘的成本,消費者一般都會同商家討價還價。

其次,討價還價實際上是一種自然形成的雙方博弈過程。關於這點的論證,早在20世紀80年代就出現了。當時,古斯等經濟學家曾利用著名的最後通牒博弈來觀察討價還價。在社會經濟中,買賣雙方都希望通過經濟活動達到各自的目的,於是便會進行彼此間的博弈。一方麵,銷售者要尋找機會,使自己的東西以較高一點的價格賣出。另一方麵,消費者則希望盡可能以低的價格買到貨物。雙方會盡量猜測對方在價格上的底線。此時,將有一方作出價格提議,給出一個願意支付或者出售的價格,另一方,可以選擇接受或者不接受。若是不接受,雙方什麼也得不到,若是接受,則交易成功。可見,利用討價還價,消費者和銷售者都會盡可能地將價格協調到彼此能達成一致的水平,以完成交易。

第三,由於在市場經濟中,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處於平等地位,所以,彼此能夠充分地在交易中對價格進行協商,表達自己的看法,即討價還價。這樣的市場環境,也為討價還價提供了社會基礎,刺激了人們討價還價的行為。所以,喬治敦大學教授克裏德·威爾康斯說:“市場經濟就是討價還價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