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資委2007年5月25日發布的《中央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18號),財務預算是指企業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戰略規劃,對預算年度內企業各類經濟資源和經營行為合理預計、測算並進行財務控製和監督的活動。
(1)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由以下部分構成:
①年度財務預算報表;
②年度財務預算編製說明;
③其他相關材料。
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報表重點反映以下內容:
①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規模、質量及結構;
②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實現的經營成果及利潤分配情況;
③企業預算年度內為組織經營、投資、籌資活動預計發生的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
④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達到的生產、銷售或者營業規模及其帶來的各項收入、發生的各項成本和費用;
⑤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發生的產權並購、長短期投資以及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及資金來源;
⑥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對外籌資的總體規模與分布結構。
(2)企業采用合並口徑編製財務預算報表
企業應當采用合並口徑編製財務預算報表,合並範圍應當包括:
①境內外子企業;
②所屬各類事業單位;
③各類基建項目或者基建財務;
④按照規定執行金融會計製度的子企業;
⑤所屬獨立核算的其他經濟組織。
(3)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報表編製說明
企業應當對年度財務預算報表編製及財務預算管理有關情況進行分析說明。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編製說明應當反映以下內容:
①預算編製工作組織情況;
②預算年度內生產經營主要預算指標分析說明;
③預算編製基礎、基本假設及采用的重要會計政策和估計;
④預算執行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響預算指標事項說明;
⑤其他需說明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