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置是指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區分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這是我國經濟體製轉軌過程中形成的特殊問題。股權分置扭曲資本市場定價機製,製約資源配置功能的有效發揮;公司股價難以對大股東、管理層形成市場化的激勵和約束,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礎;資本流動存在非流通股協議轉讓和流通股競價交易兩種價格,資本運營缺乏市場化操作基礎。股權分置不能適應當前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要求。
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是通過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協商機製,消除A股市場股份轉讓製度性差異的過程。它是一項完善市場基礎製度和運行機製的改革,其意義不僅在於解決曆史問題,更在於為資本市場其他各項改革和製度創新創造條件。
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A股市場相關股東在平等協商、誠信互諒、自主決策的基礎上進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對股權分置改革各方主體及其相關活動實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和協調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