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融資是一種特殊的融資方式,它是依靠項目自身的未來現金流量為擔保條件而進行的融資。可分為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和有限追索權的項目融資。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也稱為純粹的項目融資,在這種融資方式下,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依靠項目的經營效益。同時,貸款銀行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須從該項目擁有的資產取得物權擔保。如果該項目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受益不足以清償全部的貸款時,貸款銀行無權向該項目的主辦人追索。有限追索權的項目融資是指除了以貸款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和取得物權擔保外,貸款銀行還要求有項目實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索。但擔保人承擔債務的責任,以他們各自提供的擔保金額為限,所以稱為有限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與傳統融資的主要區別在於:按照傳統的融資方式,貸款人把資金貸給借款人,然後由借款人把借來的資金投資於興建的某個項目,償還債款的義務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所看重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經營情況、資本結構、資產負債程度等,而不是他所經營的項目的成敗,因為借款人尚有其他資產可供還債之用。但按照項目融資的方式,工程項目的主辦人或主辦單位一般都專門為該項目的籌資而成立一家新的項目公司,由貸款人把資金直接貸給工程項目公司,而不是貸給項目的主辦人。在這種情況下,償還貸款的義務是由該工程項目公司來承擔,而不是由承辦人來承擔,貸款人的貸款將從該工程項目建設投入營運後所取得的收益中得到償還。因此,貸款人所看重的是該工程項目的經濟性及其預期收益,項目的成敗對貸款人能否收回其貸款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一般說來,國際上一些大型的投資項目,通常都由一家專業的財務顧問公司擔任其項目的財務顧問,財務顧問公司憑借其對市場的了解以及專門的財務分析人才優勢,可以為項目製定嚴格的、科學的財務計劃以及形成最小的資本結構,並在資產的規劃和投入過程中做出理性的投資決策。
項目融資作為國際金融的一個重要分支,近30年來已發展成為大型工程項目籌集建設開發資金的卓有成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