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河北省對監事會工作的探索和嚐試(1 / 2)

2003年河北省政府國資委成立後,為適應新的國資監管形勢的需要,在改進和完善監事會工作方麵進行了積極探索,確立了“抓住一條主線、加強兩項建設、實現新突破”的工作思路(緊緊圍繞國資委中心任務,抓住國有資產監督這條主線,加強製度建設,實現規範運作,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創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努力在監督模式上實現有效突破),從而使省監事會工作實現了由財務監督為核心向國有資產監督為核心、由事後監督向當期監督的轉變。

(一)職能定位的探索

適應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新形勢,進一步明確了外派監事會的職能定位。外派監事會是國有資產監管的一支重要力量,監事會工作是國有資產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監事會監督是出資人監督的重要形式。外派監事會以國有資產監督為核心,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的財務活動、生產經營活動以及企業負責人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對企業改革、改製全過程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外派監事會具有六個基本特性:一是法定監察性。對企業和企業負責人行為的合規性檢查,對企業決策的合益性檢查,對企業報告的真實性檢查。二是外部獨立性。派出主體是出資人或出資人代表,獨立於企業之外,不受企業領導,與企業沒有直接利益關係,代表出資人製衡企業內部人利益、製衡企業短期利益。三是強製性。企業必須依法接受監督檢查,依法為外派監事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四是現場性。外派監事會在企業一線現場監督,能夠隨時了解和掌握企業發展動態,及時發現和揭示企業存在的問題並向出資人報告,解決出資人與企業信息不對稱問題。五是長期性。外派監事會每屆任期三年,要對企業進行周期性檢查,對企業的發展趨勢做出分析評價。六是參謀助手性。外派監事會熟悉企業情況,要為出資人決策當好參謀,並根據出資人授權承擔一些其他職能。在監督過程中,外派監事會充分發揮自身特點和優勢,確保了監督到位、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

(二)監督檢查工作方式的探索

一是變事後監督為當期監督。改填報《企業基礎材料》為企業收發文件、財務月報和會議周預報、重大事項隨報製度。製定下發了《關於規範派駐監事會企業報送監督檢查材料的通知》,對企業向監事會報送材料的內容、時限、格式等進行了規範。建立起企業日常生產經營和財務報表、會議安排、往來文件等月報製度。監事會通過有選擇地列席企業有關會議,搜集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的有關資料,隨時掌握企業的動態。對發現的企業能夠自行解決的問題,監事會采取適當方式與企業交換意見,發揮“預警”作用。對於不能與企業交換意見的事項,以專項報告的形式向國資委及時報告。二是堅持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根據在日常監督工作中發現的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組織力量開展專項檢查。目前,已經開展了以成本費用管理、用車製度改革、委托理財、投資收益與分配等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