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遼寧省監事會的主要做法(1 / 2)

(一)積極探索,不斷完善監事會製度

改革是動力、創新是靈魂。派出監事會製度是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建立的一項新製度,它需要實踐的檢驗,需要在實踐中發展和完善。本著“求真務實”的精神,在認真貫徹《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堅持監事會工作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在製度創新方麵,進行了兩項探索:一是加強日常監督檢查。2002年6月製定了《關於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有關問題的意見》(遼國資發[2002]16號),將監督檢查關口前移,將事後監督擴展為包括“事前、事中、事後”在內的全程監督。並明確參加企業會議,可以切合實際掌握“說與不說”的問題,可以發表意見,但不參與決議。監事會通過列席企業重要會議,參與投資決策及經營管理過程的監督,不定期與企業交換意見,及時向省政府和有關部門反饋信息等形式,開展日常監督。對企業能自行解決的問題,及時發現,及時提出,督促企業及時糾正。日常監督彌補了事後監督的不足,提高了監督檢查的時效性,使監督工作更積極、更主動。同時,實行日常監督製度也為監事會與省政府、省國資委之間建立了快捷的信息報告綠色通道,強化了約束機製和預警機製,起到了“防患於未然”的作用,使監事會工作更有成效。二是建立了監督檢查結果向企業反饋製度。監事會實施出資人監督的目的是規範企業經營行為,推動企業發展,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了實現這個目的,2002年9月和2004年10月先後製定了《省直國有企業監督檢查報告運行程序的有關規定》和《監督檢查報告呈報和結果運用的程序》,建立了檢查結果反饋和整改落實製度。這是對以往監事會“監督檢查報告”與企業“背靠背、不見麵”形式進行的根本性改革。2002年省國資委成立了“監督檢查結果反饋領導小組”,省國資委主任親自任組長,要求在監督檢查報告經省國資委委務會討論通過後,向省政府呈報的同時,即由各位委領導分別帶領監事會以省國資委名義向企業董事會反饋檢查結果,要求企業製訂整改方案,及時解決存在問題。自2002年起,省國資委領導已經帶領監事會向企業進行了4輪檢查結果的反饋工作。以省國資委名義累計向企業批複整改方案35件。這項工作得到企業的歡迎和重視,企業根據監事會提出的問題,召開專題會議,逐項研究整改措施,並責成專人跟蹤落實整改計劃,取得較好效果。據統計,在監事會累計揭示的問題中,已整改或正在整改的約占揭示問題總數的80%。實踐證明,日常監督檢查和結果反饋兩項製度創新,提高了監事會工作的時效性和有用性,促進了監事會製度的完善和發展。

(二)開拓進取,建立有效的監督檢查工作機製

為了在管人、管事和管資產相結合,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的新國有資產監管體製下,充分發揮監事會監督作用,監事會通過認真研究,注意總結,不斷改進、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強調突出重點,深化監督檢查。為了真正做到查深、查實、查細,及時反映企業在資產、財務、經營管理等方麵的深層次問題,在監事會首次進入企業,進行全麵檢查的基礎上,對首次以後的檢查,每年根據國有資產監管的需要和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不同的監督檢查重點,強調突出重點開展檢查。2003年提出要圍繞企業投資融資、資產變動、經營決策、財務管理、內控製度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等進行重點檢查;2005年提出要圍繞企業改革發展這個中心,突出對企業產權製度改革,體製、機製創新,製定實施發展戰略規劃,產品結構調整等7個方麵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同時要求各辦事處要確定監督的重點企業和每個企業檢查的重點問題。二是實施分類監督,提高檢查效率。自2004年起,針對人員少、任務重的實際情況,為了提高檢查工作效率和質量,開始探索建立分類監督的製度,即一個辦事處負責同一個行業企業的監督工作。通過對監事會派出和換屆的調整,目前已經實現了煤炭、冶金、外貿行業企業的分類監督。實行分類監督,有助於監督檢查人員了解行業政策、市場情況、企業特點,掌握規律,拓展檢查深度,提高工作效率,也使監事會提出的工作建議更切合企業實際,增加監督檢查的權威性。三是充分運用4種載體,建立企業情況直接、快速反映通道。監事會信息、專報、專項報告、定期檢查報告是監事會向省政府、省國資委反映、報告企業情況的4種載體。利用監事會信息,快捷反映企業生產經營形勢、改革改製、資產財務管理方麵的一般動態情況,如企業完成當年考核指標的問題和情況等;利用專報和專項報告反映企業存在的較嚴重的問題,或需要向省政府和有關部門呼籲、反映的情況,如煤炭企業負擔沉重的問題等;利用定期檢查報告反映企業年度的經營管理、發展戰略、改革改製和領導班子等方麵的全麵情況和有關問題,並進行全麵的分析評價。國資委成立以後,對監事會工作高度重視,建立了監事會向省國資委領導班子報告工作製度,在定期檢查進行中和檢查任務完成時,召開會議向委務會彙報監督檢查情況。特別是,近來省國資委領導要求每個季度委務會要聽一次監事會工作彙報。四是確立“五個結合”的基本思路,促進監督與管理緊密結合。監事會工作是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向企業派出監事會是實現出資人到位的重要手段。幾年來,通過認真總結,確立了“五個結合”的基本思路,即:定期檢查與日常檢查相結合;年度檢查報告與專項檢查報告相結合;檢查企業存在問題與呼籲、反映幫助企業解決困難相結合;監事會的監督與業務處的管理工作相結合;做好監督檢查工作與參與省政府、省國資委中心工作相結合。遵循這個思路,始終將監事會工作放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大局中來考慮、安排。充分發揮監事會貼近企業、了解企業的優勢,與兄弟處室緊密配合,共同做好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如每年檢查報告呈報後,將報告進行拆分,對需要相關處室關注和處理的問題,請省國資委主任批示,提交有關處室。一方麵實現監督檢查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另一方麵請業務處室支持配合,督促約束企業落實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