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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上司請示彙報
人在職場,向上司請示彙報,是我們經常需要做的工作。如何更好地向上司傳遞工作中的信息,表達我們的訴求,爭取上司的支持和幫助,是有規律可循的。
在日常工作中,我們經常在向上司請示彙報,經常在接受上司的工作指令。當我們需要向上司報告和求助的時候,一般是我們職責範圍內的“分內”工作出現了“新情況”,或者上司交辦的其他工作超出了原先設想的範圍或方向。如果仍然沿用現有的流程、規則和處置方法,不足以解決新出現的異常問題,因此,需要向上司報告事態的最新進展,請示下一步如何去變通操作,希望上司給出最新的指令和必要的幫助。同時,我們職責內外的某些工作完成到一定程度了,盡管沒有異常情況的出現,也需要及時向上司報告和反饋,以便於讓上司掌握工作推進的最新進度。
可是,在向上司請示報告工作時,許多人不明白其中的玄機,不分主次,不講條理,不看時機,因請示報告的方法失當,要麼延誤了手頭的工作,要麼折騰得上下級之間關係緊緊張張。其實,職場內向上級請示彙報,是有一定的內在規律可循的,掌握了這些規律,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做人做事。在請示報告前,我們有必要理一理頭緒,讓自己的思路清晰起來:
1.把握時機。上司也有自己分內更重要的、關乎全局的宏觀工作。他們更多的精力一般用在掌控全局,使自己負責的各項工作齊頭並進。而作為下屬,我們往往隻負責了一個方麵或一個條塊的具體工作。如果我們不擇時機、不分場合地向上司請示報告,這種強行插入式的工作彙報,一則會影響上司正在主導的其他工作,會擾亂上司的整體思路和工作步驟,二則容易讓我們自己也養成不分條理、不顧輕重的非職業化習慣。所以,在請示報告工作之前,我們自己先衡量一下。如果不是特別緊急的情況,最好事先征詢上司的意見,看看上司是否有空閑來聽取我們的請示報告,或者先預約一個合適的彙報時間。
2.分清主次。按照“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先重後輕”的基本原則,將需要請示報告的若幹事件,自己事先梳理、篩選、排列出急事、大事、主要、次要的等級,然後以簡潔的語言,簡明扼要地首先彙報和請示這些緊急的、重要的工作。在一項一項得到上司的回複和指令之後,再彙報那些可以暫時延緩或者屬於次要類別的工作。在表達方式上,最好是依據事件的重要程度和輕重緩急,編排出“一、二、三、四”之類的自然順序,讓上司從你的彙報中充分感受到你的判斷能力和工作條理性。
3.慎防誤導。向上司報告工作,特別要注重實事求是地反映事件的本來麵目,準確真實地描述事件的發生、發展、目前的動態以及相關的因果關係,不忽略、不歪曲、不誇大、不渲染事件的輕重程度,以利於上司正確地作出判斷和采取相應的對策。
4.形成周期。常規性的工作、自己職責範圍內的日常工作,許多職場新人喜歡一事一請示,一事一彙報。時間長了,天天早請示、晚彙報,即使自己不厭其煩,上司也會日久生厭。有些企業在這類細節上規定得比較具體,明確了向上司述職和請示報告常規性工作的具體周期。作為下屬,我們隻需要遵循這個周期去執行即可。但也有許多企業並沒有作出詳細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對於自己所負責的日常性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則可以按照一周一次、半月一次或一月一次的周期,定期向領導彙報工作進度即可。當然,重大、緊急、專項性的工作屬於例外。這一類工作,除了隨時報告進度之外,在任務完成之後也必須及時報告和反饋結果,以便得到上司最新的指示。
5.讓上司做選擇題。在向上司彙報了事件的進展之後,請示如何去操作和處置之前,我們自己可以先拿出幾種建議方案,並直言坦陳其中的利弊,供上司去挑選和決策。如果上司並不采納其中的任何一種方案,他自己提出了更好的方案和下達了具體的指令,則需要我們認真聆聽,弄懂上司的真正意圖之後再記錄下來,並按照相關指令去執行和落實。
6.巧妙地保護自己。遇到極個別品性較差的上司,如果你擔心他當時發出的口頭指令雖然合法合規,但是隱藏著可能出現的嚴重後果,而你又沒有充足的理由拒不執行,特別是上司要求你通過非常規手段、打擦邊球的方法、使用旁門左道之類的做法去解決問題的時候,你懷疑和擔心上司在可能造成嚴重後果之後不願承擔責任,甚至拒不認賬,將責任推諉得一幹二淨,說成是下屬在擅作主張,針對這種有可能背黑鍋、當替罪羊的現象,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你可以通過書麵請示、郵件請示、再次確認等“白紙黑字”之類的方式,盡量保留完整的相關記錄,以便於自己將來“說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