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房地產抵押貸款(5)(1 / 3)

1957年威斯康星州成立美國第一家私營保險公司以來,一大批私營抵押保險公司如雨後春筍相繼成立。私營抵押保險公司對不符合政府擔保保險的其他人群進行保險。按美國相關法律規定,私營抵押保險公司所提供的保險僅限於銀行抵押貸款額的20%-30%。例如購房者首付20%,銀行貸款額為80%,則貸款保險額為16%-24%。私營保險審批手續簡便,範圍廣泛,既可以是固定利率的,也可以是可調整利率的抵押貸款,貸款/房價比可高達95%。靈活的經營方式、便捷的服務和多樣化的險種,使近年來美國私營抵押保險市場份額不斷擴大。

美國的住房抵押保險模式一方麵通過政府保險照顧到特殊人群的住房消費,另一方麵通過私營保險降低了銀行的貸款風險,從而保證了美國房地產業和住房金融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英、德等歐洲國家——人壽保險和財產保險相結合

西歐國家的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模式與美國則完全不同,它是通過引入人壽保險來實現住房抵押保險的。英國、德國等西歐國家的金融機構在發放住房消費貸款時,要求借款人購買人壽保險,此時投保人必須做到:保險金額與住房抵押貸款金額相一致;保險期限與抵押貸款期限相等;保單的持有人和受益人是貸款銀行。當借款人在保險期內因死亡、殘疾喪失勞動力而無力償還時,由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借款人或其家人可以用這筆保險金來支付貸款餘額,確保了其對房產的所有權。此外,盡管西歐國家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購房者必須購買房屋財產保險,但對於購房者來說,一套住宅常需要動用他們的多年積蓄,一旦遇到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也是一般家庭不能承受的,再加上他們具有較高的保險意識,在實際運作時借款人一般都會購買抵押房屋財產險。這種將人壽保險和財產保險相結合的保險模式,其優勢首先是可以降低銀行的信貸風險,其次是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借款人的利益。

3.加拿大——利用國家信用發展國家住房抵押貸款保證機製

加拿大抵押貸款與房屋公司(CMHC)是加拿大聯邦政府下屬的國營企業,是1945年為解決二戰退伍老兵的住房問題而成立的,後來則主要為中低收入者解決住房。CMHC開展的主要業務有四項:一是住房金融;二是科研和信息轉讓;三是興建經濟適用房;四是國際貿易。

目前住房金融的主要業務為提供住房抵押貸款保險計劃。

CMHC鼓勵有關銀行和金融機構為中低收入者提供最高長達25年的住房抵押貸款業務。為促進此項業務,由CMHC為金融機構提供住房抵押貸款保險,在保險期內提供全額100%借款損失保險,一旦發生不能償還貸款的情況,CMHC將為金融機構提供相應的補償,降低他們此項業務的風險,從而獲得長期穩定的收入。中低收入者辦理住房抵押貸款保險後,最少隻需支付5%首期房款即可進行購買,否則首期至少應一次付款25%,借貸利率也得到降低。對於借貸銀行來說,也大有益處:一是貸款風險大大降低;二是銀行可釋放部分資金從事其他業務,銀行儲備金降低;三是借貸標準統一,不同銀行間可相互借貸,統一估算;四是提供簡化自動的貸款程序。截至1999年底統計,加拿大共提供了42億加元的住房抵押貸款和3億加元的抵押貸款保險。1999年資助了31萬幢房屋。其中首付5%的房主占總數的3%,辦理自動貸款手續的不低於85%。目前參與此項業務的銀行和金融機構有137個,盡管市場競爭激烈,但由於遊戲規則一致,做到了公平合理競爭。

二、我國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機製

1.我國住房抵押貸款保險的概況

我國目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實行的抵押加保險製度,使得住房保險成為獲得住房貸款的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我國住房抵押貸款保險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房屋財產保險。房產險是保險公司的常規業務,凡以抵押方式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法定必須購買房屋財產險,這種保險已隨著抵押貸款的推廣而普遍推行。二是抵押貸款保證保險。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在提供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時,都規定抵押貸款人購買財產險時必須同時購買保證保險,期限為整個貸款期限,擔保金額為全部貸款,保費一次付清,並且繳納30%的首付款。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推出的《個人購置住房抵押貸款保證保險條款》中規定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證保險和房屋財產保險“捆綁”銷售。三是住房抵押貸款壽險。該險種是保險公司向借款人提供的一種保額遞減式的人壽保險,購房者在辦理借款手續時即購買人壽保險。在保單有效期內如果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殘疾,由保險公司代替貸款家庭償還所欠的貸款餘額。目前美國友邦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已推出這種保險險種。這種險種自向市場推出以來,已引起購房者的和房地產商的濃厚興趣,其發展前景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