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不踐土,行越飛禽,毛色炳耀,一形十影,夜行萬裏,乘雲而奔’。《龍諧》上這段關於戎鹿的記載真是讓人想起來就熱血沸騰呀。沒想到能在此處得見上古名馬,即便此行別無所獲,也可算不虛不行。”
黃衣人步履從容的走了過來,滿含笑意的撫摸它的鬃毛,輕拍馬背,顯是喜愛非常。同時,遊目在亭中諸人身上掃過,看到李訣時神色一凝,似乎頗感驚訝。
“不知哪位是此馬主人?”眼見這出獨角戲有些唱不下去,黃衣人捂嘴幹咳一下,慢慢問道。
“兄台莫非想買馬不成?”李訣睜眼看他一眼,淡淡問道。黃衣人哈哈一笑,道:“君子不奪人所愛,是人擁有這種馬中絕品,想必都會珍愛非常,李摯非不曉世情之人,怎敢心存此想,讓人不快,於己無趣。”
“那好,在下也沒有賣馬的意思。”李訣眨眨眼睛,嘴角一勾。
白衣少年眼見李訣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對李摯的窘狀甚感同情,眼珠一轉,巧笑道:“這位公子既然是名馬主人,可知道它為什麼被稱為‘冥中戎冠,四蹄踏幽。’”
少年的笑容明淨如秋水,李訣雖然見慣絕色,也不由看的心中一動,隨即覺得背脊冷嗖嗖的,暗暗告誡自己,這關於性取向的問題,是無論如何馬虎不得了。
女扮男裝的女子他也不是沒見過,隻是,雨輕蘿原本就妍態絕人,怎麼扮也能一眼看出來。至於桓柔,初見時兩人敵對,還沒功夫轉別的念頭。再見時,稍加接觸就女兒神態盡顯,再看不出來就是傻瓜了,何況李訣這種高級花癡。眼前的白衣人雖然形容如玉,卻自有一種淡定的風度,舉止清健,不好妄加揣度。
眼見白衣少年頗有調侃之色,李訣白眼暗翻,嘴角一翹,微笑道:“不知。”
白衣少年滿含訝異的道:“戎鹿為馬中絕品,自伯樂《龍諧》之後,文人騷客的詩詞文章中也競相引用,廣為讚譽,公子有幸得此良驥,難道不應該多加了解,好讓它盡施萬裏之才。”
“文人騷客多的是閉門造車之輩,他們有幾個見過戎鹿的,其引讚的不過是一個符號而已。至於別的,在下自然是孤陋寡聞,還請這位……公子,不吝賜教,嗬,指教一下。”李訣暗自不爽,這馬再好,也是用來騎的,《龍諧》中都是鬼畫符的東西,“諧”其實就是虛異、怪誕的意思。書中內容跟神話傳說差不多,而且大多以訛傳訛,鬼才輕信呢。你老弟倒是見多識廣,這馬還不願跟你呢,怎麼著。
這話雖然輕快,但是李訣也隻好爛在肚裏了。出門在外嘛,多一個朋友總比見人就爭個長短,鬧出許多不痛快強。況且,有人說馬很靈性,尤其是這種寶馬,如果讓戎鹿聽到自己“馬再好也是用來騎的”這種論調,沒準會被它馱著拉出去賣了,或者遇險時偷懶一下,那李訣就該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了。
眾所周知,拍馬屁是百試不爽的。像戎鹿這種名馬自然更有可能跟眾多名人一樣,是死要麵子,小肚雞腸的。
雖然心裏暗翻白眼,不過李訣麵上還是盡力作出優雅含蓄的樣子,這種職業微笑對於出身高門世家,從小經受貴族習性錘煉的李訣來說,倒是熟極而流。
微笑三境界:笑到分不出真假,再然後是習慣性微笑,最終達到微笑著欺人或者自欺的大成境界。
“公子的話真是頗有見地,看得出不是遇人待事惟惟諾諾之輩,還未請教公子尊姓大名?”少年和聲說道,看來他的微笑功能也在向第三境界挺進。至少,李訣是很難分的清他的說話和微笑的密切度。
微笑的最高境界就是自欺,試想你連自己也騙了,自己都覺得自己挺開心,那開心就變成即成事實,是必然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