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對外經貿政策的調整(1 / 3)

對外經濟貿易關係曆來是各國對外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對外經濟貿易關係、開展對外經濟合作是一國實行對外戰略目標和加快國內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俄羅斯獨立之初就將對外開放及逐步融入世界經濟作為一項基本國策。經濟轉軌以來,俄羅斯利用其特殊的地緣優勢和資源稟賦,大力發展對外經濟貿易關係,取得了豐碩成果,為俄羅斯作為經濟大國重返國際舞台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本章將從俄羅斯對外經貿政策的調整、對外貿易發展狀況、投資環境和融入世界經濟的進程四個方麵,對俄羅斯對外經濟貿易關係的發展脈絡,尤其是普京時代俄羅斯對外貿易關係的進展,做一個較為全麵的回顧和分析。

普京執政以來,俄羅斯在對對外經貿發展戰略進行選擇的基礎上,對對外貿易政策和吸引外資政策進行了適當的調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政策走向已初見端倪。目前,這種政策的調整仍在持續之中。

一、俄羅斯對外經貿發展戰略的選擇

從傳統上看,發展中國家在對外經貿發展問題上一般遵循進口替代戰略和出口導向戰略這兩種選擇。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猛發展,單一的進口替代或出口導向戰略日益受到挑戰:一是全球化使傳統的經濟發展戰略所需要的政策工具日益受到國際規則的製約;二是傳統比較優勢與要素稟賦的重要性降低;三是跨國公司的全球經營體係超越了傳統的國家間分工,且其作為國際經濟主體的地位日益增強,其發展戰略與各國經濟發展戰略形成矛盾;四是國際分工日益深化,產業內甚至同一產品價值鏈上的垂直型分工日益明顯,要求各國不斷提升產業結構和參與國際分工的層次。可見,單一的、極端的對外經貿發展戰略將會對一國的長期穩定發展帶來越來越不利的影響。俄羅斯對外貿易結構長期以來一直陷於“出口原材料產品,換取食品和消費品”的惡性循環中,具有發展中國家對外貿易的顯著特征,與此同時,作為最大的經濟轉軌國家,俄羅斯在選擇適合本國國情的對外經貿發展戰略過程中,經曆了與一般發展中國家不同的困難與挫折。

(一)俄羅斯對外經貿發展戰略的演變

為了探究俄羅斯對外經貿發展戰略演變的整體脈絡,我們不得不將分析的視角延伸到蘇聯時期。綜觀整個蘇聯時期,對有關對外經濟關係在國民經濟發展中作用的認識,經曆了一個演變的過程。斯大林時期,在“兩個平行的世界市場”理論指導下,蘇聯實行自給自足的經濟發展戰略,對外經濟關係被限定在經互會範圍內,隻是作為彌補經常項目赤字的手段。赫魯曉夫時期,對外經濟關係的作用被定位在“利用國際分工,節約社會勞動,獲得價值方麵的比較利益”,這實際上是從比較優勢理論的角度重新認識對外經濟關係,但當時的對外貿易仍然主要在經互會內部進行。戈爾巴喬夫時期,由於對外經濟關係被視為加速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的重要環節,因此開始對對外經貿發展戰略進行調整,主要表現在:積極參與國際經濟活動,改變對國際經濟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關貿總協定)的態度,著手研究貨幣國際化和自由兌換問題;調整對外貿易的地區結構,全方位加強對外貿易,開始加強與西方國家的經濟聯係;努力調整進出口商品結構。當時具體的舉措是從西方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以加快國內基礎科學和應用科學成果的轉化,推進結構政策調整和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並在此基礎上擴大深加工產品的出口,特別是機械產品的出口,蘇聯對外經貿發展戰略由單純進口替代型逐步向進口替代和出口導向結合型轉變。為此,蘇聯在1988年還通過了《2000~2005年蘇聯對外經濟戰略》,決定將製成品在出口中的比重提高到50%,能源產品的比例降低到25%。但是由於蘇聯解體,這一戰略目標由於缺乏物質和資金的支持而難以為繼。俄羅斯轉軌初期實施了全麵的對外經貿自由化戰略,在外貿經營權、進出口管理、彙率管理等方麵進行了全麵的自由化改革。然而,實踐證明,對外經貿完全自由化並不適合俄羅斯。轉軌以前的俄羅斯是外貿商品結構嚴重畸形的封閉型經濟,轉軌以後立即實行對外經貿自由化,其資金密集型的重工業產品由於生產和工藝落後,難以與西方產品競爭。為了取得短缺的外彙資金,俄羅斯不得不大量出口能源原材料等初級產品,成了為世界經濟中心提供原料的“外圍國家”,造成了俄羅斯經濟結構的“邊緣化”。

(二)現階段俄羅斯的對外經貿戰略

俄羅斯政府近年來非常重視製定包括對外經貿發展在內的各類長期發展戰略,製定並相繼出台了未來5~10年國家、地區、部門、行業等多個層次的發展戰略和構想。其中國家級的有《2003—2005年中期社會經濟發展綱要》、《2005—2008年中期社會經濟發展綱要》、《2006—2008年中期社會經濟發展綱要》(中期綱要具有滾動式發展的特點,每年會根據形勢的變化對已有的綱要做修改和調整,並將起始點順延)、《2010年前經濟發展綱要》等;地區級的主要有《俄羅斯西伯利亞發展戰略》、《遠東和外貝加爾1996—2005年及至2010年社會經濟發展專項綱要》;部門產業發展規劃是第三個層次的發展戰略和構想,主要包括《2020年前能源發展戰略》、《2002—2010年“電子俄羅斯”聯邦專項綱要》、《俄羅斯2005年前出口導向的工業政策構想》、《俄羅斯2001—2010年食品農業政策基本原則》、《俄羅斯銀行業發展綱要》等。這些發展戰略和構想基本都涉及了對外經貿發展戰略的內容。俄羅斯學術界也開展了在全球化背景下如何選擇俄羅斯對外經貿發展戰略的討論。進口替代和出口導向相結合戰略由於比較符合俄羅斯國情而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比較有代表性的有阿巴爾金院士,他在《俄羅斯發展前景預測——2015年最佳方案》一書中提出:“對外貿易理論決定著兩種對外貿易戰略:出口導向戰略和進口替代戰略。把這兩種戰略看成是二者擇一(互相排斥)的戰略是錯誤的。它們可以各自獨立存在,但兩者實際上是互相關聯的。在每一種具體經濟形勢下,國家可以成功地或者采用其中的一種戰略,或者同時利用兩種戰略。”阿巴爾金院士對俄羅斯對外經貿發展戰略提出了三階段論:第一階段(1999~2000年),出口導向戰略占主導地位,進口替代戰略有選擇地實行;第二階段(2001~2008年),前半期(2001~2003年)出口是代替國內需求的另一選擇,加強進口保護主義,後半期(2004~2008年)加強對出口的財政和金融支持,並研究進口替代戰略和有選擇地保護本國生產者的機製;第三階段(2009~2015年),實行最全麵的對外貿易自由化。這突出體現了動態綜合的對外貿易發展觀。此外,學術界還存在一種應該對對外經貿戰略進行較為長期的規劃的觀點,該觀點主要是從國家對對外經濟關係調控力度的角度來對俄羅斯對外經貿發展戰略進行闡釋。2005年,俄羅斯科學院國際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對外經濟研究中心出版的《全球化條件下俄羅斯對外經濟關係戰略導向——2025年前方案》對這種觀點進行了詳盡的闡述。該書認為,俄羅斯必須製定長期經濟發展戰略,其中應包括對外經貿發展戰略,國家對對外經濟關係的調控力度應根據不同階段而有所區別:第一階段(2004~2010年),為彌補固定資本和人力資本的不足,國家應該加強對對外經濟活動的影響力度;第二階段(2011~2015年),由於製造業的現代化和創新型全麵改造已經完成,俄羅斯的投資品全麵走向國際市場,傳統商品在出口中的比重下降,代之以創新型產品的大量出口,此時,國家的作用應僅是對商品和資金的跨國流動進行戰略性修正;第三階段(2016~2025年),俄羅斯經濟與對外經濟關係實現了真正的自由化,俄羅斯國家的作用就變得與市場經濟國家一樣,僅限於製定外交、信貸等政策。

如上所述,俄羅斯政府當前對對外經貿發展戰略多處於構想層次,且多包含在政府、地區中長期發展綱要和重要產業部門的發展規劃中,學者的觀點也僅是學術上的探討,具體的實施措施還需要進一步製定。但是經過比較分析可以看出,當前俄羅斯對外經貿發展戰略的選擇逐漸趨於理性:俄羅斯政府正在考慮製定動態的、全麵的經貿發展戰略,即在階段、區域、產業上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綜合考量,以實現進口替代與出口導向、自由貿易政策與貿易保護政策、發揮比較優勢與培育競爭優勢的綜合互補和辯證統一,從而達到短期總量增長和長期潛力培育的動態平衡。《2010年前俄羅斯新的經濟發展綱要的基本原則》中也提出了這樣一種辯證的觀點:“不是要國家處於完全封閉或完全開放的狀態,而是要保護本國生產者免遭外國參與者的不正當競爭,同時積極地使俄羅斯融入國際社會和世界經濟。”

以上是當前俄羅斯對外經貿戰略的總體發展方向,根據上述發展戰略與構想,可以將俄羅斯具體的對外經貿戰略,歸納為以下三個戰略導向。

一是工業品出口戰略導向。俄羅斯經濟與世界經濟一體化主要是通過參加世界商品貿易來實現的。由於服務貿易、資本交換和國家間科技交流較少,因而貿易商品戰略對俄羅斯具有重要的意義,其主要思路就是刺激製成品的出口,特別是機器設備產品的出口,並逐步增加高科技部門產品的出口。這一戰略在《2010年前俄羅斯新的經濟發展綱要的基本原則》中的具體表述是:“國家將鼓勵出口的多樣化,逐漸增加加工製造業部門特別是高科技部門產品的出口。”當然,在鼓勵高科技產品出口的同時,俄羅斯也在鞏固和穩定傳統產品的出口,《俄羅斯2005年前出口導向的工業政策構想》提出,根據出口占總產量的比例(40%以上)的標準,將石油開采、天然氣工業、黑色和有色金屬冶金、化工和石化業、森林工業、木材加工業和造紙業列為出口型行業,並把這些行業列為國家對對外經濟活動進行調節的主要對象。為實施刺激工業品出口戰略,俄羅斯經貿部出台了一係列支持措施。其中金融支持措施包括:出口信貸、出口業務擔保和保險、出口信貸貼息等,一改過去那種國家對工業品出口的金融支持主要是外國政府提供的貸款,而且多用在大型成套設備和境外工程項目和軍事技術援助項目上的做法。2003年10月14日,俄羅斯政府批準了《俄羅斯聯邦工業品出口國家金融支持發展構想》。2004年開始建立工業品出口支持體係。在當年的預算中首次製定了用於扶持工業出口的國家擔保,但是當年的實施效果並不好。2005年製定聯邦預算法時吸取了教訓,國家擔保機製最終啟動。現行扶持出口的國家擔保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國家出口貸款擔保,由國家向俄羅斯出口商和銀行提供(包括境外),用於出口商和銀行向進口俄羅斯工業品的外國進口商提供貸款;第二類是發放給俄羅斯對外經濟銀行的國家擔保,該擔保補償銀行由於提供出口合同擔保而產生的風險;第三類是國家為保證俄羅斯對外經濟銀行貸款人得到借款而提供的國家擔保,借款的資金應用於支持出口。2005年,以三類國家擔保形式發放的擔保金總額超過了2億美元。《2006年工業品出口擔保條例》(俄政府571號令)針對不同出口商品提供了不同的國家擔保年限:消費品的出口擔保最多5年;汽車、機械、成套設備及運輸工具為7年;工業(成套)設備為11年;飛行及宇航儀器、船舶為14年;列入他國國家項目的交鑰匙投資項目為14年;核電站及其成套設備為20年。2007年,俄羅斯國家預算撥款35億美元扶持工業品出口,其中50%用於扶持機器製造業、高技術產品及軍工產品的生產和出口。俄羅斯刺激工業品出口的戰略導向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