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歐洲聯盟的法院
歐洲聯盟有兩個法院:歐洲法院和初審法院。初審法院是隨著歐洲一體化發展而增設的,僅從歐洲法院分出有限的管轄權,並從屬於歐洲法院。所以人們講到歐洲法院時,意指兩個法院。歐洲法院的管轄權主要在三個方麵:第一,進行先予裁決,即對成員國法院提出的有關條約的解釋、共同體機構通過的法令的效力和解釋,以及共同體其他機構的章程的解釋做出裁決。第二,受理委員會或一個成員國對另一個成員國違反條約義務提起的訴訟。第三,受理對共同體機構的訴訟,行使司法審查權。這類管轄權使歐洲法院具有憲法法院和行政法院的職能。
歐洲法院有15名法官,另有9名公設大律師協助其工作。初審法院也由15名法官組成,可以指派一名法官充任公設大律師,擔任公設大律師的法官不可同時參與判決。公設大律師不代表任何國家或機構,僅代表法律。其職責是對法院受理的案件發表公正、不偏不倚並具有詳細論證的意見。法院在判決時十分重視公設大律師的意見,並通常予以采納,盡管這些意見在法律上沒有約束力。法官和公設大律師從有資格擔任本國最高司法職務的人士或具有公認的法律谘詢能力的人士中選任,由成員國政府一致同意任命。法官和公設大律師每屆任期六年,每三年補選一次,可以連選連任。歐洲法院、初審法院分別設院長一人,負責知道法院的司法和行政工作並主持聽審。法院院長在法官中通過秘密投票選舉產生。
第三節 歐盟的對外戰略
歐洲的對外戰略表現出兩個不同的層次。其一是歐盟作為一個整體所製定和實施的共同對外戰略,其二是歐盟的主要成員國各自的對外戰略,即法國、德國、英國的對外戰略。這些昔日的列強曾經占據了世界舞台的中心位置,但二戰結束以後,它們的威風不再,淪為二流國家,處於美蘇爭鬥的夾縫中。伴隨歐洲聯合進程的深入,特別是冷戰後一體化進程的加速,歐盟作為一個不斷擴大的國際行為體,正逐漸顯示其強大的經濟實力,在外交和安全事務中的影響日益擴大。
一、歐盟的對外戰略的演變曆程
(一)冷戰時期歐盟對外戰略的發展
戰後初期到20世紀50年代中期,西歐國家由於受到戰爭的破壞實力大減,在經濟、政治和軍事等方麵都嚴重依賴美國,外交上也不得不追隨美國。在東西方冷戰中,西歐國家依靠與美國的軍事同盟關係來對抗蘇聯東歐,西歐地區也自然成為美國遏製蘇聯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的前沿陣地。
20世紀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末期,西歐國家開始聯合自強,奉行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為了對付蘇聯的軍事威脅,擺脫美國的政治控製,西歐六國在1957年建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走上了經濟一體化的道路,在外交上表現出強烈的獨立自主傾向。法國的戴高樂主義和聯邦德國的新東方政策就是這種傾向的深刻反映。
20世紀70年代,發展歐共體成員國的外交合作,促進東西方關係的緩和,是西歐外交政策的主題。歐共體在逐步推進經濟一體化的同時,加強了政治上和外交上的聯合。1973年歐共體外長會議通過了發展政治合作的第二個報告,決定共同體“應當作為一個單獨的實體參加到世界事務中去”,同年12月,歐共體首腦會議決定,共同體將力求在國際事務中“用一個聲音說話”。歐共體的政治和外交聯合,推動了世界的多極化,也促進了東西方形勢的緩和。
20世紀80年代以後,歐共體在加強外交政策協調的同時,積極推進歐洲獨立防務體係的建設。沒有獨立的防務就沒有獨立的外交,這是歐共體長期來的深刻體會。為擺脫對美國主導的北約的依賴,1984年,沉寂了30年的西歐防務組織“西歐聯盟”被激活,西歐聯盟經過調整,成為歐共體商討軍事戰略、協調各國防務政策的機構。1991年底的馬斯特裏赫特條約決定把實行共同的外交政策和防務政策作為歐盟建設的重要目標。法、德、意、荷、比五國成立了歐洲軍團,作為防務一體化的嚐試。1998年的科索沃危機對於歐洲獨立防務體製的發展起了刺激作用。麵對近在咫尺的科索沃,歐盟卻不得不依賴美國軍隊的幹預。在這一事件的外交努力失敗後,法國和英國發表了有關歐盟防務的共同宣言,認為歐盟外交的有效性必須要有可信的軍事力量的支持,並提出了建立歐洲快速反應部隊。1999年歐盟決定在四年內建立一支五六萬人的快速反應部隊,使得歐盟能在不依賴歐洲之外任何力量的情況下,對在歐洲範圍內發生的危機做出迅速反應。該部隊的建立,標誌著歐盟防務一體化建設進入了實質性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