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位於西太平洋,總麵積337000平方公裏,人口1.23億,是一個地域狹小、人口密集、資源貧乏的群島國家。1868年“明治維新”後,日本逐步走上資本主義道路,成為一個軍事帝國主義國家。19世紀末到20世紀上半葉,日本先後發動了甲午戰爭、日俄戰爭、侵華戰爭和太平洋戰爭,給中國人民和亞洲其他國家的人民造成極大災難。日本是亞洲最早擺脫殖民地、半殖民地曆史命運,獨立走上資本主義道路的國家,又是發達國家中,列入西方七國首腦會議的唯一亞洲國家。戰後日本經濟迅速發展,成為世界第二號經濟大國,並向世界政治大國的目標推進。目前日本正在進行全麵改革,特別是小泉以及小泉之後的日本政府“不設禁區的改革”如同一股旋風席卷日本政治、經濟、外交和安全各個領域,風勢之猛試圖刮出一個“正常國家”,並成為“多極世界”中的重要一極。日本國內的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動向必然會引起國際社會的極大關注。
第一節 戰後日本的政治與經濟
一、戰後日本的政治民主改革與西方民主政治製度的確立
(一)美國的軍事占領與民主改革
戰後日本處於美國的單獨占領之下。為了使日本不再成為美國的威脅,也為了使日本政府成為美國政策和目標的有力支持者,美國在日本派駐了15萬軍隊,建立了美國控製的“盟軍最高統帥部”,並在日本進行了一係列“非軍事化”和“民主化”改革,其目的是削弱日本國力,防止日本再戰。改革的主要內容有:
(1)處罰戰犯二戰中,盟國在倫敦設立了“盟國處理戰爭犯罪問題委員會”,並在重慶設置了遠東太平洋支部,做好了追究犯有“對和平以及人道犯下罪行”者責任的準備。
1945年9月14日日本向占領軍司令部提交了45名戰犯名單。在此前後,占領軍司令部相繼逮捕了以東條英機為首的,包括皇族在內的日本軍部、政界、財界的戰犯。從12月17日起,對犯下殘暴罪行的B、C級戰犯在橫濱以及日本國外各地進行審判,東京國際法庭也於1946年5月至1947年11月對28名A級戰犯進行了審判,其中東條英機原首相等7人被判絞刑,木戶幸一原內政大臣、荒木貞夫原陸軍大臣等16人被判無期徒刑,其中2人被判有期徒刑。
(2)肅清軍國主義分子
將日本軍國主義分子從公職以及企業、教育機構的重要位置中清除出來,這是盟國在《波茲坦聲明》中定下的方針。日本戰敗後,占領軍首先從警察、教師中清除軍國主義分子;1946年,又進一步將範圍擴大到財界。到1948年3月,被清除的人數達21萬,其中大部分是軍人和政治家。
(3)製定和平憲法,建立資本主義民主製度占領軍為了使新憲法將來能夠充分發揮作用,曾希望日本政府自主性地製定民主憲法,但日本政府缺乏誠意。1946年占領軍起草了一部新憲法,1947年5月3日開始實施。新憲法由103條構成,它與明治憲法最大的不同在於:天皇不再擁有國事大權,而隻是日本國的象征;日本永遠放棄戰爭,並不保有陸海空戰鬥力。
新憲法明確規定:“廢除封建製度,實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資產階級議會製”,“國會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征”,其地位以“全體日本國民的意誌為依據”;“日本永遠放棄以國家主權發動的戰爭、使用武力或使用武力相威脅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這部憲法在維護資本主義製度的前提下,削入了天皇權力,采用議會內閣製,否認日本的交戰權,增加國民的民主權利,它是國際、國內進步勢力反對軍國主義,反對侵略戰爭,要求民主和平長期鬥爭所取得的成果之一。
(4)實行政治民主化
廢除《治安維持法》和《國防保安法》,釋放政治犯,斷絕國家與神社、神道的關係,擴大公民的基本人權、政治自由和平等的權利,獎勵成立工會,提高婦女地位,鼓勵民主組織與機構的建立。
(5)推進經濟改革
經濟改革的中心是經濟製度民主化,包括“農地改革”、“解散財閥”、“勞動立法”和金融財政改革等。
戰後初期的民主改革,加強了美國從政治、經濟、軍事、外交上對日本的控製,沉重打擊了日本軍國主義勢力和封建主義勢力,完成了“明治維新”所未能徹底完成的資產階級性質的改革,實現了日本國家政治製度的巨大變革,推動了日本由軍事封建帝國主義向資產階級議會民主製的轉變,客觀上適應了日本社會發展的需要,對日本社會經濟的恢複和發展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也因此成為日本曆史發展的重要轉折點。這是一場非軍事化與民主化同步進行的改革,是戰後日本民主主義的出發點,其速度和規模完全不亞於明治維新對國家與社會的根本改造,被稱為一場“民主化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