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支出法
支出法又有兩種計算方式。一種是最終產品法,另一種是增加價值法。
(1)最終產品法。最終產品法是通過計算對最終產品的支出來計算國內生產總值的方法。它通常是根據最終產品的使用方向,把最終產品的全部支出分為消費、投資、政府購買、淨出口四項。將這四項相加就可計算出GDP。
消費支出(C)是指家庭購買各種最終產品和勞務的支出,包括購買耐用消費品(汽車、電腦等)、非耐用消費品(食品、衣服等)和勞務。例如,李先生一家在中山紀念堂欣賞美國百老彙劇團的演出。居民購買新建住宅的支出不包括在消費支出內,而是列入固定資產投資支出中。
投資支出(I)是指資本的形成,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和存貨投資兩大類。固定資產投資又包括商業固定資產投資和住宅投資。前者是指新廠房、新設備、新商業用房的增加;後者是指新住宅的增加。住宅投資之所以屬於投資而不屬於消費,是因為住宅像其他固定投資一樣,是能夠長期使用並且可以賺錢的。公寓可以出租而收到房租,自用的住宅理論上也有房租可收,隻是這些房租自付自收,是隱性的房租。存貨投資是指企業已經生產出來但未銷售的產品存量的增量(或減量),它可視為企業購買了自己的產品。
比如年初全國企業存貨為1000億元而年末為1200億元,則當年的存貨投資為200億元。
存貨投資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負值,因為年末存貨價值可能大於也可能小於年初存貨。引入存貨投資的概念很重要,把賣不出去的產品視為企業購買了自己的產品,是企業的一項支出,才保證了總的產出等於總的支出,我們才能用支出法計算GDP。
理解投資支出,還應當注意兩個問題:一是投資支出不包括對股票、債券、土地、二手房屋的購買,因為這些購買隻是產權的轉移,並未使社會資產有任何增加,所以不能算作投資。二是私人投資包括淨投資和重置投資兩部分。重置投資即折舊,是為了更換磨損、報廢的機器設備及廠房而發生的投資,淨投資是總投資減去重置投資後的部分。
政府購買支出(G)是指政府購買物品和勞務的支出。例如,政府花錢提供國防設施、向公務1支付薪金、設立法院、開辦學校、修建體育館、修築高速公路等方麵的支出。政府購買支出是政府支出的一部分,這部分支出要計入GDP之中。
政府支出的另一部分是政府的轉移支付,它包括社會福利支出和救濟金支出。這部分支出不計入GDP之內,因為轉移支付隻是把貨幣從政府轉移給居民,沒有相應的物品和勞務的交換發生。轉移支付隻是改變了家庭收入,但並沒有增加經濟中物品和勞務的產出,而GDP是要衡量從物品和勞務生產中得到的收入,所以轉移支付不同於政府購買支出,不能計入GDP之中。
淨出口(NX)是指出口減去進口的差額。進口(M)是向國外購買物品和勞務;出口(X)是國外購買本國的物品和勞務,出口減去進口就是淨出口。之所以減去進口是因為進口的物品和勞務包括在GDP的其他部分中。例如,李先生買了一瓶100元的法國紅酒,這種交易增加了100元的消費支出,因為購買紅酒是消費支出的一部分。它還減少了淨出口100元,因為紅酒是進口的。因此,當國內的家庭、企業或政府購買了國外物品和勞務時,這種購買減少了淨出口,但由於它還增加了消費、投資或政府購買,所以並不影響GDP。
把上述四個項目相加,用最終產品法計算的GDP的公式可寫為:
Y=C+I+G+NY
在上式中,再為總支出,它代表用支出法衡量的GDP。這個等式是國民收入核算的恒等式。由於我們給出了各個變量的相應的定義,這個等式是必然成立的。GDP中的每一元支出都包括在GDP任一個組成部分之中,所以,四個部分的總和必然等於GDP。
注:總量數據來源:《中國經濟年鑒(2002)》)。人均量用總量除以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總數量(12.66億)而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