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南北會盟(2 / 2)

同盟內部的交易,還是以鹽作為等價物。各個頭領在一起商議了新的定價標準,今後各自交換的時候,就以此作為基準。

推廣了幾年的度量衡也被正式的確立成內部唯一標準,各部族不論是計時、計量、長度等都采納華部落的方法。

文字是華部落獨有的標誌,同盟內部今後將逐步推廣。各部族需交給華部落一定的物資,華部落會招收各部族的巫師,進入神廟學習。等學成後,他們回到自己的部族傳授華的知識。

信仰上,由於華部落通過總結綜合,把南北的傳說統一的編成了神話書籍。因此聯盟內也將推行華部落的信仰,巫的稱呼,同南方聯盟一樣改為祭司。

過去的聯盟中,石路並沒有規定內部的處罰手段。這次在會議中,他特地把這部分內容提了出來。

由於各個部族的裁決權力都集中在族長身上,所以石路決定仿照華部落的規矩,成立了一個大陪審團。陪審團的成員是幾個大的部落的族長和祭司,當遇到重大糾紛時,由他們判決。

各部族內部事務,都由自己去處理,聯盟隻負責彼此間的矛盾。一旦有部族違規,就得接受相應的懲罰,如果不接受,將會被開除同盟,並且可能遭受攻擊。

當然,聯盟畢竟得有領導者。華部落當仁不讓的被推舉為核心部落,負責主導內外事務。這也是石路向傳統的一種妥協,把組織方式變成類似於氏族組成部落的模式。

楓紅一開始猶豫的就是這個主導權。北華聯盟一開始大家平等,輪流坐莊。這才一年,就要改變,他有點不好接受。

羽部落的紅鳥勸他:“這沒什麼不好,部落依然是部落,聯盟沒有拿走你什麼權利。至少以後相對安全些。”他這才同意。

石路也把其他部族劃分了一下等級。華部落是領導者,狐部落、羽部落、北華部落、蓮部落和雲部落作為核心部族,處理自己所處區域的聯盟內部事務。

區域事務中,最主要的就是交易的主導權。核心部族所處的區域,除了華部落的交易之外,其他的交易活動都受他們管轄。

這麼改變後,每一個核心的部落,未來都會有一些依附他們的小部族。大的部落需要維護他們的安全和利益,他們則要上繳部分物資。

這時空天災人禍總是不斷,為了讓各部族得到保障,石路確立了公倉製度。每個部族每年都需要上繳特定的物資,折算成鹽後存在起來。一旦遭受危難,就可以拿出來使用。

軍事上還是采取聯軍製度。由於相互間路途遙遠,所以南北各自負責。如有需要調動人手,就由華部落協調。

管理上,由於目前需要共同商討的事務不是每天都有,因此暫時就決定一年開會一次,等各部族定居下來後再作變更。不過每一個部族的重要管理者,選出後都由聯盟發放印信確認其權力。

部族頭目們討論了幾天,不停的討價還價,終於達成了結盟的協議。新的聯盟就叫做華部落聯盟,石路是首領,巫禾是大祭司。各部落大大小小的族長和祭司,組成了大陪審團,作為唯一常設的機構。

祭祀過後,新的華部落聯盟就成立了。這主要是用貿易手段聯係的聯盟,也談不上太多的約束。石路並不想去搞太多征服,暫時華部落內部事務還很多,還得等時機。

成立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確定秋會。每年的這個時候,聯盟內就會在華坪舉行一個盛大的集會,主要目的是交易。同時,各部落的頭人也會集中到一起開會,處理大事。

由於相互間距離遙遠,不一定所有的部族都能參加秋會,於是石路允許核心部落在各自區域內,每年舉行一次集會。集會上,相互間除了交易物資以外,同時也是相親換親的時節。

巫本來建議讓他們廢除群婚,同華部落統一起來,不過石路還不想這麼幹。這是他們內部的事情,華部落能影響但不能直接幹涉。

楓紅提出,北方到華穀都是水路,希望華部落能開發一條陸路,方便他們來集會。石路同意了他的請求,許諾來年解決這問題。這本來就是個難題,本來楓紅打死也不坐船,後來舉行了盛大的祭祀後他才順著羚河來到這裏。

蘇慕和微因為部落內事務多,提出把自己在聯盟內的部分權力讓給華部落,今後一切聽從石路安排。石路思考後也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