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停下來喝水,忽地,巴克想到了桑頓。他坐下來,狼起身奔向發出呼喚的地方。並轉身與巴克碰碰頭,鼓勵他去那個地方。但是巴克轉回身子,向來路跑去,那野性夥伴伴他跑了大半個鍾頭,並不停地叫著,那麼溫和。可巴克不理。狼停了下來,仰麵向天發出一聲長嗥,很悲慘。巴克依然不回頭,一直向前跑去,叫聲漸漸低沉,最後在遠方消失了。
巴克跑回營地時,桑頓正吃晚飯。巴克激動地撲上去,把桑頓撲倒在地,爬在他身上,舔他的臉,咬他的手。桑頓一麵親昵地咒罵著他,一麵前後搖晃他。
整整兩天兩夜,巴克沒離開營地一步,也不離桑頓身旁。但是,兩天之後,那森林深處的呼喚又在腦海中響起來了,且比以前更難以抵抗。巴克又開始坐臥不安,他不時想著那個野性的夥伴,分水嶺那邊的草地以及與他肩並肩跑入森林的情景。於是他又開始外出在森林中漫遊。可是那隻狼沒出現,那悲涼的長嗥也沒再響起,他久久地等待,可是一無所得。
由此,巴克開始整天整夜在外麵遊蕩,尋找他那夥伴。他腳步輕健,不知疲倦,也不知歇息。他沿途捕食充饑。他曾在河裏捉魚吃,也曾殺死一隻大黑熊。黑熊捕魚時被蚊子叮瞎了雙眼,正狂躁不安地驚駭地在林中奔跑,巴克撲了上去。熊雖眼睛壞了,可巴克還是與他惡戰一場。而這場惡戰,則喚起了巴克最後一絲潛伏的凶狠。兩天後,他又回到熊的屍體旁,發現十幾隻野獾正在搶奪屍體上的腐肉,他衝上去,輕鬆地趕走了他們,還殺死了跑在最後麵的兩隻。
巴克變了,他嗜血的欲望越來越強烈。他成了一個殺手,一個食肉的猛獸。他獨自一個,憑自己的勇敢和力量,在這充滿敵意的環境中,成功地活了下來,成了一個強者。他對自己昔日的經曆充滿了驕傲,並在他的一動一行中顯現出來。而他那充滿光輝的皮毛,要不是嘴角上眼瞼上淺淺的黃毛和胸部正中的一撮白毛,他簡直就是一頭碩大的狼,比狼族中最大的狼還大。他繼承了聖巴納德種父親的身高和體重,而牧羊犬種的母親又使他具有了與此相協調的體態。他延長著長型的狼嘴,他的頭,稍寬了些,也像一顆碩大的狼頭。他那超常的智慧,是聖巴納德種和牧羊犬智慧的結晶。他那狡猾和奸詐,是野獸的狡猾和奸詐。
又加上那在可怕的經曆中得來的經驗,他成了一頭讓人恐怖的動物,成了一個食肉動物,完全以肉為生。他身強體壯,精力充沛。每每桑頓撫摸他的後背,會引起絲絲的響聲,每一根毛發在與手相觸時,都要發出強大的力量,仿佛電流一般。他身體的各個部分,從頭腦到身體,從神經到纖維,都達到完美的和諧與最佳的狀況。他對任何需要作出反應的人物、聲響和事件,都以閃電般的速度去回應。愛斯基摩狗防禦與進攻的速度極快,他卻比愛斯基摩狗快一倍。他看見或聽見什麼動靜時,很快就有反應。而別的狗,在他反應之後還沒有看清,沒有聽清。他在一瞬間,就能感知、決定、反應。當然,三者是依次進行的,但他用的時間太短了,看上去就像同時完成一樣。他的筋肉充滿活力,就像鋼條一樣,瞬間就可投入運動。他的生命力如潮水般洶湧澎湃,不可阻擋,好像要在極度的興奮中爆炸,流向整個世界。
“從未見過這樣的狗!”一天,桑頓和夥伴們看到巴克闊步走出營地時,感慨道。
“上帝造他時,模型破了。”皮特說。
“對,是這樣。”漢斯讚同道。
巴克昂首挺胸走出營地。當他進入森林時,他便成了凶猛的野獸,他貓一般地悄悄潛行,毫無聲息,身形若隱若現,像一個飄動的影子。他知道各種動物的隱身術,並學會了。他利用這些技巧可以輕鬆地從窩裏抓住一隻鬆雞,也能咬死睡著的野兔,還能在半空中逮住一隻隻遲了半步而沒能跳到枝上的鬆鼠。他的動作是那樣快,幾乎沒有動物能比得上。但他並不隨意殺戮,隻是在餓了的時候,他才去獵捕食物,他喜歡吃自己動手捕來的野獸。
秋天來了,森林裏出現了大批的麋鹿,那些麋鹿在慢慢地遷徒到溫和的低深山穀,準備過冬。巴克已抓住過一隻離群的半大麋鹿,但他渴望與更大更凶猛的動物搏殺。一天,他在小河源頭的分水嶺上,看到一群麋鹿,總共二十來隻,為首是一頭巨大的雄鹿。他六尺多高,凶猛異常,正是巴克所要找的對手。巴克慢慢走上去,雄鹿看到了他,晃動著巨掌般的鹿角,狂聲怒吼,小眼睛凶狠惡毒地盯著巴克。
根據原始野蠻狩獵時代傳下的本能,巴克要捕到他,就得使雄鹿與他的隊伍隔開,可這談何容易!巴克在雄鹿那對長角和寬闊嚇人、瞬間就能踩死他的蹄子剛好夠不到的地方,又跳又叫。他明白,雄鹿的長角和蹄子,他隻要輕輕碰一下,便會叫也來不及地死掉。他必須使雄鹿在他銳利牙齒的威脅下不敢轉身,並惹得他狂怒起來,他才有機會進攻。雄鹿開始進攻,巴克假裝敵不過又逃不掉的樣子,往後退去,誘使雄鹿離開鹿群。可在這時,從鹿群中跑出兩頭年輕的小鹿,他們在背後襲擊巴克,雄鹿趁機回了鹿群。
野生動物有一種忍耐、執著的精神,這精神像生命一樣頑強,不知疲倦,不屈不撓;憑著這耐心,蛛網中的蜘蛛,盤在一起的蛇,還有靜靜潛伏的獵豹,它們在很長的時間內能靜靜守候,一動不動。而在捕獲獵物時,這耐心更到了極點。此時巴克就是有這種耐性,他千方百計襲擊鹿群的側麵,阻擋他們的去路,激怒年輕的雄鹿,攪得攜帶幼子的母鹿不得安寧,這使那領頭的雄鹿暴跳如雷,卻又無可奈何。巴克充分發揮了他的耐心,他展開進攻,從各個方向,旋風般地向鹿群進攻。使他們時刻處於他的威脅中。他想通過這種辦法,把雄鹿與鹿群分開,他在消磨他們的耐性。
日落西山,天空漸漸暗了下來。秋天的黑夜隻有六個小時,那些年輕的雄鹿的耐心越來越弱,他們的腳步隨之變得緩慢和不情願。日漸臨近的冬季在催促他們走向那溫暖的平原,可他們怎麼也擺不脫這個不知疲倦的不讓他們前進的敵人。而敵人想要的,隻不過僅是他們的首領而已,這與他們整個群體的生命相比,似乎不足道。於是他們放棄了他們的首領,以此換來巴克的放行。
夜幕降臨,老雄鹿看著他的隊伍,他熟悉的母鹿,養育的小鹿,率領的年輕的雄鹿,踉踉蹌蹌地漸漸遠去。他低下了高大的頭,是那個惡魔,那個有著白而銳利牙齒的惡魔,擋住他的路,不讓他走。他那八百多磅的身軀,經曆了漫長而堅強的充滿血戰與爭鬥的一生,想不到如今竟要在一個頭還夠不到他膝蓋的動物利齒之下了結。
由此,巴克晝夜不停地圍繞著他的獵物,不讓他有片刻的休息,更不讓他吃一口食物,喝一口水,好幾次,那鹿拚命逃向遠方,巴克並不攔截,隻是狡猾地跟在後麵,他深為對手的這種做法而暗自得意。當雄鹿停下的時候,巴克就休息,雄鹿想要吃喝的時候,他就向鹿猛烈攻擊。
雄鹿在巴克野性的折磨下越來越弱,他那樹枝般的長角下的頭越來越低,腳步越來越沉重,他鼻子伸向地麵,兩耳無力地耷拉著,久久地站在一處,一動也不動。此時,巴克就放心而得意地去休息,或是喝水吃東西,而他吃飯休息的時間越來越充裕。此時,巴克喘著粗氣,吐著紅舌頭,兩眼緊盯著雄鹿,他感到事情已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同時,他又覺得腳下的土地,有了一種新的騷動。當這頭麋鹿走入這塊土地的時候,另外一種生命也跟了進來。森林、河流、空氣都為之顫動,這種信息不是由眼看到的,也不是聽到的,而是來自一種比視覺、聽覺和嗅覺更敏銳的感覺,這種陌生的東西,讓他有些不安,他決定辦完手頭上的事之後去查個究竟。終於,他在第四天將要過去的時候,撲倒了這頭碩大的雄鹿。他咬死雄鹿,美美地飽餐一頓,然後倒頭大睡,醒來後又津津有味地享受一頓。如此一天一夜後,他恢複了體力,精神亦變得飽滿。他向著營地,向著桑頓,大步流星地走去。他幾小時幾小時地跑著,在蜿蜒曲折的小路中準確地辨認方向,其準確程度,足以讓人類和他們的指南針遜色。
巴克越往前走,越是強烈地感到了這地方發生了一種新的變化。這裏有了外來的生命。完全不同於整個夏日存在於這裏的生命,一種陌生的生命生息在這兒了。這已無需那種敏銳的神秘感覺了,他完全可以感受到。枝頭小鳥在議論著,林間的鬆鼠在交談著,就連微風也在竊竊私語。他好幾次停下來,深深呼吸新鮮的空氣,空氣中的氣息催促著他,要他快快回去。他總覺得有種不祥的氣息籠罩在這片土地的上空,似乎有災難發生過了,或是正在發生。當他越過最後一個分水嶺,走下山穀,返回營地時,不由得小心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