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馬克漢回答道,“我決定,以後所有的重大的俱樂部犯罪案件都由我親自調查。就在昨天,我召開了一次辦公室內部會議,從現在起,我的辦公室將分頭展開一係列的實際行動。我將盡最大的努力找出我需要的定罪證據。”
萬斯慢慢地從煙盒裏抽出一根煙,在椅子的扶手上輕輕地敲了一下。
“哦!所以你想要為那些無辜被定罪的人們平反,而讓真正犯了罪卻被無罪釋放的罪犯得到應有的懲治?”
萬斯的話激怒了馬克漢,他繃著一張臉,冷冷地看著萬斯,不悅地說:“我不會裝作聽不懂你說的話。我知道,你這又是在拿間接證據論和你那些所謂的心理學與美學理論作比較。”
“正是如此。”萬斯一副滿不在乎的表情回應道,“馬克漢,你知道那些被你奉為準則的所謂的間接證據論肯定會大受歡迎。在它麵前,一切平凡的推理力量都顯得無足輕重了。我現在最擔心的是,那些即將掉進你的法網裏的無辜受害者。最終,你會使那些僅僅隻是單純進出酒館消費的人們陷入無盡的恐懼與危險之中。”
馬克漢沒有立刻回應,靜靜地坐在那裏抽了一會兒雪茄。盡管有時候這兩個男人的談話似乎是在互相挖苦、嘲諷,但至少他們心裏沒有憎惡對方的意思,他們和而不同。
終於,馬克漢再次開口說話了。
“為什麼你會如此強烈地反對間接證據論?我承認,有些時候它會誤導辦案,但是,大多數時候,它卻也是證明有罪的強有力的推論。相信我吧,萬斯,它已經被我們偉大的司法機構證明是目前最強有力的推理手段。話說回來,就犯罪的本質而言,要想得到直接證據幾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法院在判案過程中都得靠它才能夠定罪量刑,那麼依舊會使大多數的罪犯逍遙法外。”
“按照你的論斷,難道此前的大多數罪犯一直都在逍遙法外?”
馬克漢絲毫沒有理會萬斯的打岔。
“我給你舉個例子說明一下:有十多個大人,當他們看見一隻小動物從雪地上跑過時,都作證說這個動物是一隻雞;同樣的,有個小孩也看到了這個動物,但他卻說它是一隻鴨子。於是,他們一起到現場勘察這隻動物留下的腳印,得出的結論是這些蹼狀的腳印確實是鴨子留下的。那麼,即使這樣,我們是不是還無法證實這個動物究竟是雞還是鴨呢?”
“當然,你的鴨子論是正確的。”萬斯隨口應道。
“感謝你對我的觀點的認同。”馬克漢繼續道,“我再作進一步的推論:有十多個大人,當他們看到一個人從雪地上走過,都異口同聲地說這個人是一個女人;然而,有個小孩卻堅持認為那個人是一個男人。那麼,你現在還可以說雪地上留有的男人的腳印這項間接證據,不能夠證明他是男人,而不是女人嗎?”
“事情不全是這樣,”萬斯緩緩地將腳伸到他的麵前,說道,“除非你能夠拿出證據來證明人的腦袋根本比不上鴨子的腦袋。”
“這和腦袋有什麼關係?”馬克漢不耐煩地說,“腦袋怎麼會影響到腳印呢?”
“如果是鴨子的腦袋,那當然不會有什麼影響,但是人的腦袋,無疑會經常性地對這些腳印有所影響。”
“我現在是在人類學的課堂,正在上達爾文的物競天擇論或者是形而上學論的課程嗎?”
萬斯強調道:“我所說的與那些抽象的東西一點關係也沒有,僅僅是在陳述一個根據自己觀察所得的簡單事實罷了。”
“好,那麼根據你非凡的推理,你覺得那些作為間接證據的男性腳印,是否足以證明那個人是男還是女?”
“這說不準,我認為兩種都有可能,但也可能都不是。”萬斯的回答讓人有些迷惑,“按照常理推斷,從這項間接證據來看,我覺得這個穿越雪地的腳印有可能是一個穿著自己鞋子的男人留下的,也有可能是一個女人穿著男人的鞋子留下的,甚至也可能是一個身材高大的小孩留下的。總的來說,據我目前掌握的情況,隻能作出這樣的判斷:直立猿人的某個後代腳上穿著一雙男人的鞋子在穿越雪地時留下了這些足印,性別、年齡不詳。至於前麵所說的鴨子的足跡,倒是可以接受你的那種說法。”